十六届三中全会未触及经济体制深层问题
2003年10月16日
法国驻香港的当代中国问题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格雷斯-盖赫尔斯表示:“中共对私有经济的肯定是期待已久的事情。私有化进程早在几年前就已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会议的决定不过是给一场开演已久的戏添上一段正文而已。”
自一九九三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以来,中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封闭做法,例如价格已由市场决定,企业取得一定自主经营权等。但是,大陆当前经济体制仍不完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
中共此次会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愿,但是仅在开放非公有资本进入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行业、领域等部分略有新意,其他则未见有魄力的重大改革方针。
波士顿大学的的政治评论员约瑟夫-费尔斯坦认为:“会议的决策本身是突破性的,但路线方案并不清晰。也许,更深层次的意义还有待日后整理发现。”
会议公报还指出,已经在中国几个省试行的农村土地转让也将使农民可能进行适度规模的经营。有专家认为,中共的这一举措将改变中国农业的面貌,规模经营将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是,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以及允许农民进行土地转让和规模经营的政策也引发争议和担忧,让人联想到已经在五十多年前被共产党消灭的农村地主阶层可能重现。
这次会议还提及加强对中国东北、西北和中部地区的改造和发展进行扶植,同时也提出要解决城乡失业、健康和社会保险等问题。华盛顿智库威尔逊中心的评论员李诚(音译)发表看法说:“一方面要保护个人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又要减小在私有化进程中日益突出的贫富差距,中共正在寻求一种妥善的方式,对这种矛盾加以协调。”
这次会议还同意对宪法进行修订的建议。但是会议对修改的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说明。普遍认为,由中共前任总书记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将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同写入新的宪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