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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状告挪威政府 欧洲人权法院不受理

蒋曜宇
2021年8月4日

“国籍认同”算是人权的一部分吗?旅居挪威的台湾人因国籍被擅改为中国而集资提告挪威政府,去年挪威最高法院败诉后,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整起案件经历四年诉讼,穷尽救济途径后仍遭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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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a”是挪威文里的“中国”之意。台湾人在挪威的居留证的国籍栏上注记为“中国/台湾”。图像来源: Taiwan My Name My Right

(德国之声中文网)因在居留证上被注记为“中国人”,一群旅居挪威的台湾人将挪威政府吿上法院,主张挪威侵害人权。此案从2018年8月提告至2020年11月于挪威国内三审败诉后,于今年5月进一步上诉到位于法国的欧洲人权法院,但7月29日遭法院拒绝受理,也代表在挪台湾人“国籍正名”的法律救济途径就此告终。

过去,在挪威的台湾人,居留证上是以“台湾人”注记。但2010年后,旅居挪威的台湾人的国籍开始被强制注记为“中国”。诉讼发起人Joseph(化名)向德国之声表示,他非常了解中国在全世界推广其“一个中国原则”的强大经济和政治力量,因此,他提告挪威政府并非是要挑战他们与中国的外交关系。

Joseph解释:“我们唯一的希望是,作为台湾国民的待遇和承认的权利能够像居住在许多其他欧洲国家的台湾同胞一样得到居住国的尊重。”

Joseph与其律师团队主张“国籍认同”是《欧洲人权公约》所保障的人权的一部分。不过,欧洲人权法院显然并不这麽认同,法院在拒绝受理时称:“根据其掌握的所有资料,法院认为该申诉事项没有显示出任何违反《欧洲人权公约》或其《议定书》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的情况。”

诉讼团队律师、英格兰及威尔斯大律师公会人权事务委员会主席洁莉(Schona Jolly)向德国之声表示:“这是一个相当令人失望的消息。我认为我们已提出一个证据确凿的申请。 我只能想象,(欧洲人权法院)把这看作是一个全然政治性的案件,并无考虑到此案所涉及到的法律性质。”

争取“国籍认同权”

过去两年来,由Joseph发起的这项诉讼在台湾及挪威皆获得不少关注。他们除了曾透过群众募资募得约新台币 320 万元(约人民币74万)作为诉讼相关费用外,台湾外交部长吴钊燮去年底接受挪威最大报《晚邮报》(Aftenposten)采访时,也曾针对这场民间运动发表言论。

吴钊燮当时强调,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挪威最高法院的判决没有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无法保护台湾留学生的权益,并呼吁挪威政府正视问题严重性,尽速更正错误。

针对在挪台湾人的“国籍正名”案,台外交部长吴钊燮曾呼吁挪威政府正视问题严重性。图像来源: DW/W.Yang

至于国籍认同是否应为人权法保障的一环?伦敦大学皇家哈洛威学院法律及犯罪学系的马歇尔( Jill Marshall)教授向德国之声表示,一个人的身份如何被别人辨识并记录于官方文件上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它把“我是谁”的复杂问题简化成证件上的几个字,对人们的权益有很大的影响。

马歇尔说:“本案的当事人是台湾人。如果不在官方文件内说明这一点,却给予他们一个错误的国籍,那就是错误的识别,并且侵犯了他们的身份认同权。一个公平、公正的欧洲人权法院,应宣告这是一个侵权的行为。”

走完了长达四年的诉讼,Joseph对德国之声表示,他对结果很失望,并说:“我们针对此案跟多名律师、学者进行密切讨论、准备了700多页的起诉申请书,最后只得到简单两句话回复,我感到蛮遗憾的。”

然而,他并不认为提出这个诉讼是白费功夫,他说:“台湾人在国际上展开行动,对外彰显自己拥有作为台湾人的权利,是一个很重要的过程。不能因为一个案子失败,我们就不继续在法律场域中去争取自己的权益;而我也希望透过这个诉讼,我们能够向更多外国人传达许多台湾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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