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陈水扁遭到起诉
2008年12月12日广告
经过连月来的侦办,台湾前第一家庭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案、海外洗钱案等四项弊案侦结,不知是求慎重,还是巧合,特侦组选在12月12日15点15分宣布起诉内容。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陈水扁在总统宣誓就职中曾经宣示,如果有贪赃枉法之行为愿受国法最严厉之制裁,而检方认为陈水扁知法犯法、犯后不断攻讦司法,甚至教唆部属做伪证,毫无悔意,因此建请法院给予最严厉之制裁,并请依贪污治罪条宣告剥夺公权。
对于前第一夫人吴淑珍,检方认为,吴淑珍身为总统夫人,理当辅佐总统,尽心国事,况且长期享受国家最优渥俸给,生活已甚富裕,竟用总统夫人地位,为图夫妻及子女私,巧取公务及私人巨额不法财物,再以人头洗钱隐匿犯罪所得财物,任意指挥政府官员,大肆干政,检方也向法院吁请从重量刑。
此外,一直宣称自己只是被指挥支配对象的陈致中和黄睿靓两人,检方在起诉书中强调两人并未就海外资产进行全面交代,未见悔意,恶性不轻,因此也请求从重量刑。
特侦组终于侦结前总统陈水扁及其家族所涉及的多项弊案,多名国民党立委表示这是还台湾人一个公道。不过对于没有具体求刑的部份,仍有一些国民党立委感到不满。之前经常揭露前第一家庭贪渎情事的立委邱毅认为,公诉检察官并不了解案情,没有特侦组具体求刑的指标,案子可能会拖上十几年,到时就会重案轻判。邱毅甚至直言,这是曾被陈水扁提拔的检察总长陈聪明介入的结果。邱毅说。“重犯轻判的可能性已经很高了,因为陈水扁终归做过8年总统,提拔过陈聪明,所以不能具体求刑。陈水扁在司法界的案桩太多了,这些案桩的黑手我现在才发现超乎我们的想像。”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内容,陈水扁、吴淑珍就上述犯罪之法所得,总计将近台币6亿元。全案共有14名被告,除水扁家4人外,其余10人因为对案情均有详尽供述,检察官请求从轻量刑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