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枪手潜逃中国 两岸司法互助受考验
2021年11月24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台湾新北市22日爆发枪击案,一名45岁何姓男子载送小孩上学返家后,在自家门前遭34岁黄姓嫌犯近距离连开4枪后身亡。黄姓嫌犯随后逃往机场,搭机前往中国厦门,并入住当地防疫旅馆。
根据台媒报道,该名嫌犯犯案计划缜密,他在逃离案发现场后弃车后,在不同地点进行两次变装,最终搭乘出租车前往桃园机场出逃。他从犯案到出境仅花了4小时,复杂的逃亡路线也让警方一度无法掌握其去向。
黄姓嫌犯有毒品、枪炮、过失伤害等多项前科,犯案动机为何仍待厘清。目前当地警方也请台湾刑事局两岸科向中国公安机关联系,协助追缉引渡遣返。
不过,在国台办24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朱凤莲也遭记者问及此事,她仅回答:“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当中。”在台海局势升温之际,两岸警方是否能就此事件合作抓捕嫌犯,成了外界关注焦点。
大陆对台“已读不回”
两岸曾在2009年签订《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根据该协议,两岸司法合作的标准程序须由台方透过台湾刑事局两岸科窗口提出申请,再透过中国北京中央公安部第一局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简称一局港澳台办)审批,经同意后,再将台方司法公文分案给各地公安及有关单位执法。
根据台湾刑事局统计,2009年协议生效至今,台湾请求中方遣返1561名通缉犯,实际完成498人;中国向台方请求遣返30名通缉犯,最后完成21人。然而近年来在两岸关系急冻以及新冠疫情的情势下,两岸共打机制也受到影响,今年截至9月,更是12年来首度“挂零”,没有台籍嫌犯被中方遣送回台。
台湾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系主任马跃中向德国之声表示,大陆对台方请求“已读不回”已成了基本态度。他说:“除非两岸关系可以改善,不然不太可能有什么有效的(司法)互助。”
马跃中指出,过去台湾刑事局的人甚至还可以去到对岸把嫌犯带回台湾,但这样的合作现在几乎不可能。“这当然是我们司法防治上的一大漏洞。就担心会有更大胆的犯罪集团利用这样的漏洞逃往大陆,使对岸成为台湾罪犯的避风港。”
最后一次台籍嫌犯从中国被遣送回台发生在去年9月。当时一名因“重伤未遂罪”被通缉并潜逃中国的台北市光武里前里长朱雪璋,成功在被中国公安逮捕后,由台湾警方赴厦门将之押解回台。而外界也评估,黄姓嫌犯有可能会以同样模式遭遣返。
不过,由于朱雪璋当初是以确实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非法入境罪”遭公安逮捕,这次循合法路线入境的黄姓嫌犯是否能在结束21天的防疫隔离后顺利被逮捕、遣返,也将进一步考验两岸间的司法互助协议。
“即便他被逮捕,证据都在台湾,怎么进行审理?”马跃中说,“这起案件无论如何,都是很棘手的问题。”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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