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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红灯区卖淫行为合法

2011年11月4日

台北

台湾周五(11月4日)通过一项新法律,使红灯区内卖淫行为合法化。内政部长江宜桦指出,娼妓在红灯区内得到容忍。新法律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一项禁令。根据该项禁令,妓女属于刑事犯罪分子,但皮条客却不在此列。新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可自行确定红灯区的界线,如在红灯区外有卖淫活动,参与各方将被课以最高为约值1000美元的罚金,对皮条客的罚款最高可达16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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