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验票诉讼:两派律师达成原则共识
200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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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辩论与协商是在不对外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会后,双方律师及台湾高院向媒体表示,当天协商的内容为验票范围、方式和流程。台湾高院坚持,验票现场的蓝绿两大阵营代表必须具备律师身份。因此,高院要求双方在本星期五之前将出席验票的律师人数上报高院。
双方就验票范围达成了共识:全部有效票和无效票、剩余空白票、投票及开票报告单和计票记录都在验票范围之内。对选举人名册和回国投票选举人统计表也要进行检验。
尽管蓝绿双方律师团就验票达成了多项共识,但双方对验票认定和验票人员等细节还有不同看法。高院要求双方在本月16日以前,将各自具体意见书面呈报。高院合议庭估计,最早要到五月中旬,全部准备工作完毕后才能开始验票。蓝营律师团则认为,一个月内应能完成验票工作。
在验票人员问题上,绿营律师团代表转述高院的决定说,在场验票人员必须具有律师或实习律师的身份,不能由政党工作人员替代。双方须提前将准备参与验票的律师人数上报法院,由高院确定验票的人数和人员。
另外,高院选举法庭还将制订一套统一的验票标准和具体做法,举办讲习班,培训验票工作人员。各县市参与验票的人员要到台北参加讲习班、进行模拟及演练。所以,最快要到五月中旬才能开始全面验票。
蓝营律师团的代表表示,这次验票是“全面实质验票”,现在就可以核对投票人数和实际票数,并逐一检验先前各地选举的不实投票情况,将查出的疑点提请法官调查检验。全部验票工作应能在一个月内完成。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与两大阵营的协商结果,高院将委托各地方法院协助进行验票工作。验票人员由法院人员及两派律师代表组成。验票地点由地方法院与中选会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