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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MeToo延烧 下一步是什么?

周昱君
2023年6月13日

“我们不要就这样算了。”台剧《人选之人》这句台词,引发台湾网络上一连串有关性骚扰与性侵的指控陈述。MeToo运动一时之间在台湾风起云涌,不过社会的集体义愤却让专家忧心,宛如公审的氛围并无助于对话。DW访问专家,深入探讨创伤的疗愈与究责。

台湾的MeToo运动从政治圈开始,目前已延烧到媒体、艺文、体育、外交等社会各领域。(示意图)
台湾的MeToo运动从政治圈开始,目前已延烧到媒体、艺文、体育、外交等社会各领域。(示意图)图像来源: ROBIN UTRECHT/picture alliance

(德国之声中文网)5月31日,一封“为时已晚,但也该被好好接住的求救信”,触动许多受压迫的台湾女性与性少数群体,点燃台湾MeToo的火苗。

发文者自述曾是民进党党工,遭到合作的导演性骚扰,向主管求助却被冷漠以对。从这封信开始,MeToo宛如星火燎原,性骚、性侵等性暴力的受害者陆續在社交媒体上现身,从政治圈扩散到社运、媒体、学术、外交等各领域。

据台湾行政院依联合国开发计画署的性别不平等指数(GII)公式计算,2021年台湾的性别平等在亚洲名列第一。然而,虽然台湾的性别平权在亚洲相对进步,这波MeToo爆发却比韩国中国还迟了5年左右。

中国MeToo大事件:朱军被控性骚扰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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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世新大学性别研究所所长伍维婷接受DW采訪时说,相较于中国性别法制不足的国家,台湾是“幸运”的,针对不同场合的性骚扰设立了《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性骚扰防治法》等“性平三法”,規范较为完备。

但有法律并不够,妇女团体指出,现行性平机制仍不足以“接住”性暴力的受害者,还有更多人选择隐忍。伍维婷说,很多人事过境迁多年才说出口,从这点看来,就更能体会“创伤有多么的深……让这些受害人不管经过了几年,经过了十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那个创伤其实都没有离开过”。

台湾MeToo事件接连爆

5月下旬,民进党宣布“礼让”前国民党青年团执行长李正皓,让他在该党的艰困选区参选,但李正皓曾因偷拍前女友的私密影像、威胁要外流而卷入官司,民进党与此人合作,遭年轻世代批评违背进步价值。事发后,李正皓主动宣布退选,但针对偷拍的指控,他称“捍卫自己清白的决心不会改变”。

有观察认为,民进党与李正皓合作一事,加上台剧《人选之人》引发对职场性骚扰的关注,刺激了台湾MeToo爆发。随后,具社会影响力的各界人物,纷纷在网络上说出自己遭遇性骚扰或性侵害的MeToo故事,带动更多人愿意说出口,以下为台湾网络上引起热烈讨论的几个案例:

《人选之人》编剧简莉颖指控,中国流亡诗人贝岭曾在她大学时骚扰她,其“套路”是先以译作吸引文艺女青年,再约人到住处。贝岭接受台媒访问时,将他与简莉颖的书信往来,形容为异性彼此吸引的“情书”;对此,简莉颖回应:“释出善意和崇拜,并不是性的邀约,他错误把别人的善意当作感情。”

知名记者房慧真揭露,她刚入行时曾在饭局上遭资深媒体人王健壮用手肘碰触胸部;中国文字工作者赵思乐亦证实曾遭王健壮骚扰。对此,王健壮向赵思乐道歉,但称房慧真“指控不实”。

国民党议员钟沛君公开自己遭名嘴朱学恒强吻的经历,且对方还毁弃道歉切结书的承诺;对此,朱学恒直播时自称当时“喝到断片”才有此行为。12日,他在脸书上向钟沛君道歉,称已赴台北地检署主动“告发”本案,但钟沛君反批其告发状用字谨慎、避重就轻,“毫无悔改之意”。

各个领域陆续有以女性为主的人站出来,对于过往曾遭受的性暴力接力发声,台湾MeToo揭开序幕后,持续风起云涌。

台湾这波MeToo运动参与者以女性为主,但也有男性出面指控,例如政治工作者李元钧(又名李援军)6月4日召开了记者会指控六四领袖王丹性骚扰,并形容自己宛如“那个站在坦克车前的人”。王丹否认相关指控。图像来源: Chia-Chun Yeh/DW

为什么说出来?

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彭仁郁接受DW采訪时,以《人选之人》剧名的小标“造浪者”形容这一波MeToo浪潮。一如幕僚是政治人物背后的推手,每一个说出来的性暴力受害经验也是在“造浪”:当社会能量到达一定程度,越多人说出来的时候,每一个人要付出的能量就相对少。

彭仁郁也在脸书上写下自己从5岁开始的多次创伤经验,侵犯或骚扰她的有父母的熟人,还有老师、水电工和陌生人。她抛出疑问:“一个女孩或男孩的成长、学习、职涯过程中,究竟要遇上多少次性侵害,才能够长成足够强大到有办法捍卫自己的人?”

她告诉DW,自己虽从未刻意隐藏这些经验,但她盼望在网络上的公开,可以影响到仍然“隐形”的受害者甚至加害者,促使社会大众反思,“在什么样的社会情境当中,什么样的社会文化框架底下,会让这样子的行为一直处于某种模糊地带,没有办法被思考清楚”。

越来越多受害经验被说出来,讨论也越来越复杂细致。网络上大量的MeToo叙事中,许多受害者都曾经景仰、信任加害者,也深爱自己所处的社群或团体;选择说出自己被骚扰,却反而被批评破坏“大局”。

第一封“求救信”之后,另一位前民进党党工发文写道:“我知道此时此刻,民进党承受不起再有第二个受害者出现,任何的受害事件,都会被上升为政治炒作,进而攻击这个我深爱、且投入一切热情服务的党。但是,对不起,我真的撑不住了。”她写道:“要说出真相,我当然很害怕,但如果不说出来,导致还有下一位女生受害,我会更无法原谅自己。”

不愿再看到有人受害的想法,是许多MeToo故事的共通点。彭仁郁告诉DW:“绝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没有要加害者社会性死亡,比较多的人讲出来都是希望不要再有下一个受害者。”

她进一步表示,有时候受害者没有“喊打喊杀”,反而是旁人义愤填膺,好像“就是要加害者死”。但社会大众不该以为自己能轻易站上“正义”的位置,却不反省自己是否也曾伤害他人,或对压迫噤声。外界过度的声讨,反而可能让受害者更加无法发声,甚至遭保守势力反扑。

“我期待这场运动推进的方向,是设法建立让做错事的人,承担与他过错或罪行严重程度相符的责任的制度,”彭仁郁在脸书上这么写道。

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员彭仁郁说,她期盼台湾这波MeToo浪潮能够促进社会思考,如何针对性暴力加害者建立符合比例原则的究责制度。图像来源: Yu Chun Chou/DW

性暴力指控的追究难题

“我一直说不要,住手,拜托,请你停止……我也记得他双臂擒抱住自己身体,力气很大,我动不了,可能有试图拍两下要对方放开吧,但这之后,我喃喃自语几次不要,就停止了。”

6月10日,一名曾旅居德国的女性在脸书写下超过4千字的MeToo故事,指控去年波兰驻台外交官李波(Bartosz Ryś)侵犯她、导致她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她说自己当时花了20分钟“劝导”他不要这么做:“这个社会这样养大一个女生,到头来我连说不要都很礼貌,连说不要,都用沟通的。”

事后,她向李波寻求道歉不得,决定采取司法途径。然而,她告知朋友说自己“没事”的文字信息,却成为法庭证据,认定她“事后之反应,与一般遭到性侵害者之反应迥然有别”,最后诉讼遭到驳回。

李波主张,台湾的法院判决已认定“指控不成立”,并称控诉女子曾向他要求250万元台币,暗指她是为了钱而提出指控;对此,这名女性否认,称对方“说谎”。上述双方指控,DW未能证实。

在法庭上,性侵指控案件的证据门槛高,且两造证词常变成各说各话,因此相当难以定罪。台湾法务部2020年的数据显示,性侵案最后定罪的比例仅约15%。台湾科技法学会受法务部委托、于2017年发表的报告指出,性侵案无罪的最大主因在于“被害人、证人之证述前后或相互是否有不一致或矛盾”。

根据该报告,在司法程序中,“被害人一路上从警询、检察官侦讯、到法院审理,被迫不断重述受害之经过”,且细节“不断地被挑战”,不但对其造成再度伤害,也更有可能出现证词前后矛盾。

此外,事发时是否积极反抗、事后是否继续与被告往来,也是法院判定被告无罪的主要因素。但专家指出,暴力的受害者承受了创伤,创伤后的反应跟一般理性逻辑的行为模式未必相同,未必会符合外界想像。

从事暴力防治的“台湾防暴联盟”秘书长廖书雯接受DW电话采訪时表示,如果不了解这点,“会发现他(受害者)所有的反应都跟你想像中、你认为该怎么样的反应,他都不符合”,甚至反而误解受害者的矛盾是在“说谎”。

中研院民族所学者彭仁郁认为,司法是代替社会去追究加害者的责任,但有时法官或检察官会“搞不清楚自己的角色”,把受害者当成加害者一样审讯。“无罪推定”是保障被告人权、避免冤案的重要原则,有其存在必要,且必须极其慎重,但在性暴力案件中,很多受害者感受到的是:“加害者的无罪推定,其实就等于受害者的有罪推定。”

彭仁郁说,两边都要公平的时候,就像是两边都在审判:一边在审判被告有没有性侵别人,一边也在紧盯原告有没有做伪证。然而,“维持调查公正”跟“避免受害者二度伤害”,两者不该是互斥的。

相较性侵,程度较轻微的性骚扰案件,究责也并不容易。根据台湾劳动部2017年至2021年的调查,受职场性骚扰者约有7成选择不申诉,因为担心被指指点点、害怕工作不保,而变成“沉默的黑数”。此外,由于互动当下不一定能立即录影、录音,骚扰案件因而难以搜证,许多人倾向“不自找麻烦”而不申诉,也让许多骚扰事件因此未能被究责。

说出自己的经验之后,对性暴力受害者而言,要透过申诉、司法管道究责仍面臨重重难关。(示意图)图像来源: Frank May/picture alliance

社会疗愈的可能:MeToo之后,接下来呢?

妇女团体指出,台湾的性平申诉机制常流于形式,相关法律也有漏洞,因此呼吁应尽速修法。

职场性骚扰为例,妇团批评劳动机关主要关注雇主是否已依法设置防治措施,却不会过问申诉机制有没有效果、最后是否真能惩处加害者。《性别工作平等法》内的重大漏洞,还包含“雇主就是加害者”的情况常变成“自己调查自己”;妇团主张,更好的做法是由劳动主管机构建立“外部独立调查机制”。

对受害者而言,也许司法途径无法获得正义,但“夺回对受害经验的诠释权”仍然很重要。中研院学者彭仁郁说:“讲白了就是有人愿意相信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是真的。”而说出来之后,每个受害者期望得到的结果并不相同,甚至有些人也未必清楚“什么是自己渴求的正义”,这时候需要的是梳理经验,疗愈自己的心理空间。

台湾防暴联盟秘书长廖书雯表示,要究责加害者,首先应“打破过去所有不让受害者说的”因素,建立一个让受害者“被聆听、相信与支持”的环境。调查搜证的过程也应强化;并不是每一件案例都必然陷入“罗生门”,因为性暴力常有多人受害,这时就不只一个人的证词对上另一个人,而是“他跟他们”的对抗。

廖书雯说,很多时候受害者需要的其实是加害者的道歉,但不是为了逃避刑责的表面功夫,而是真心认错、真正认知到自己的行为对受害者带来多大的伤害;然而,这在台湾社会却比想像中更难以实现,因为现在的社会氛围与教育,还未能让性别暴力加害者认知到自己在做一件“很伤害别人的事”。

观察台湾这波MeToo浪潮,被指控者往往会强调自己没有骚扰的动机,把问题归咎于“意图”与“主观感受”的落差。

“当加害人说我没有那样的意图的时候,他就是对法律的无知,或者是在卸责。”世新大学性别学者伍维婷说:“人跟人互动的时候,我们不可能不去感受到对方觉得不舒服,或者对方在躲你,或者对方在害怕……看到对方这样的反应之后,还要一直去push,还要一直去进行性骚扰的行为或言语的话,那个非常明显就是一个犯行了。”

如何强化有关身体界线、关系互动的性别教育,需要更深刻的检讨,或许才有可能从年轻世代开始改变社会环境。伍维婷指出,教育现场仍因保守团体压力,让许多老师仍“不敢教”性平教育,年轻人也还无法学会真正的尊重,“这是保守势力让我们台湾社会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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