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将于明年初实施的修订版《治安管理处罚法》近日掀起热议,其中新增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受到关注,因为吸毒记录在内的违法记录将被纳入封存范围,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这引爆公众讨论,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反对的人认为,这会让吸毒的违法成本降低,动摇禁毒底线,也冲击社会公平性,而一个抖音账号质疑是否为特权洗白,留下一句“哪位少爷吸了”的评论更是引发大批网民共鸣,一夜涨粉几百万。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这一制度的初衷,是为轻微违法者不再背负“终身标签”,避免“犯了一次错、终身受到限制”,始终给他们的生活、工作、出行等多方面带来困扰。同时也能保护个人隐私。中国官媒央视指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如吸毒、殴打他人、赌博等,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记录本身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并未被彻底删除。
#2026年吸毒记录可封存#、#吸毒记录封存#、#吸毒记录封存谁提出的#等等话题都登上微博热搜。有人担忧新规定会让吸毒的违法成本被降低,也可能成为有些人“洗白”的通道。有网友写道:我们要的是“一口都不行” , 而不是“一口又没事”, 也不是“一口也没人知道”!有人说:这条封存很不得人心,怎么通过的呢!南通文旅官方抖音账号留下了一句仅6个字的评论“哪位少爷吸了”,质疑新法为特权阶层服务,结果粉丝从一天前的约35万,涨到一天之后的逾430万粉丝。
央视对“是否为特定人群开绿灯?”发出回应,表示新规彰显了法治进步,既不是否定过去,也不是纵容错误,而是在惩戒与挽救之间寻求平衡,给真心悔改者一个重新开始的可能。
今天毒枭们在秘密作坊中加工生产的很多毒品,最初都是德国人的发明。曾几何时,德国科学家,军方和企业为研制毒品可谓煞费苦心。
1939年对波兰以及1940年对法国的德军攻势中,希特勒曾使用化学制剂提高战斗力。仅在法国军事行动中,德军作战部队士兵就服用了3500万粒冰毒丸。冰毒学名甲基苯丙胺,当时也被称为“坦克巧克力” 或者“戈林丸”。值得一提的是,二战期间,盟军也曾给士兵服用毒品。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Bildarchiv被德军广泛使用这一“神药”最初是一名日本人以液态形式发明的。柏林特穆勒化工厂的化学家对其予以进一步完善,并于1937年申报了专利。一年后,冰毒作为药物开始流通。冰毒可以让人失去疲劳感,不渴不饿,更不会感到害怕。今天冰毒早已经被宣布为违禁品。
至于希特勒本人是否也染上了冰毒瘾,至今历史学家们仍莫衷一是。希特勒贴身医生蒂奥·莫雷尔(Theo Morell)为希特勒所写的病历上,曾多次出现X字样。X到底代表什么,至今仍是一个谜。不过,有一点则是毫无争议的:希特勒当年服用的很多强力药物,都严重违法今天的麻醉剂管理条例。
图像来源: picture alliance/Mary Evans Picture Library德国人在毒品方面的创新精神还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 今天享誉世界的拜尔制药19世纪曾有一条在德国家喻户晓的广告词:“海洛因止咳立竿见影”。很快,海洛因被用来治疗哮喘,癫痫,精神分裂以及心脏病等常见疾病,儿科也不例外。拜尔制药给出的唯一副作用是:服用海洛因有可能引发大便干燥。
菲利柯斯·霍夫曼(Felix Hoffmann)因发明阿司匹林而被载入史册。他的另一项重大发明则是进行醋酸试验时一个偶然的发现。同阿司匹林不同的是,这一次霍夫曼把醋酸同烘干后罂粟汁掺和在一起,海洛因就这样诞生了。直到1971年,德国市面上都可以合法卖到海洛因,被列为禁药是此后的事情。
位于达姆施塔特的梅克公司1862年就已开始大量生产可卡因,用作眼科专用的局部麻醉剂。这要归功于此前科学家阿尔波特·尼曼用南美洲可可树叶所做的一项试验。尼曼成功从可可树叶中分离出一种碱性结晶体,并将其命名为可卡因。试验完成不久后,这位科学家就逝世了,不过,死因是肺病。
图像来源: Merck Corporate History以精神分析学说闻名于世的心理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曾以科学的名义服用可卡因。在其《关于可卡因》一书中,他表示可卡因没有副作用。他形容可卡因能够使人“幸福快乐,充满活力,提升工作能力”。 一位朋友因服用可卡因过量而死亡后,弗洛伊德对这种毒品的热情才有所降低。当时,可卡因也被用来治疗头疼和胃痛。
图像来源: Hans Casparius/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美国化学家亚历山大·舒尔金(Alexander Shulgin)被认为是摇头丸的发明者。不过,事实上,舒尔金只是重新发现了摇头丸。最早发明这种彩色药丸的是德国制药巨头 - 默克集团。1912年,默克集团为一种无色液体申报了专利,当时它的名称是“3,4-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简称MDMA。当时化学家认为,这种物质毫无商业价值可言。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epa/Barbara Walton德国化学家勇于创新发明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他们的一些发明,虽然并不是他们的初衷,却给后人带来无穷的隐患。联合国估计仅2013年,全球范围内就有大约19万人死于非法毒品。而关于合法毒品 — 酒精的统计数字则更为惊人,世界卫生组织估算2012年全球死亡人口的5.9%都同饮酒有关,死亡人数大约为330万人。
图像来源: Imago/Blickwink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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