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必丰被改判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6月2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6月26日,四川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对外消息,中国知名维权律师马小鹏致电该中心,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关押于遂宁市射洪县看守所的四川异议诗人李必丰,寄送了终审判决书,宣布将李必丰刑期改判为10年。去年11月19日,李必丰被以"合同诈骗罪"遭中国当局判刑12年,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李必丰是四川知名异议人士、地下诗人。在1989年后两次因从事民主运动被当局逮捕入狱,曾与目前旅居德国的流亡作家廖亦武为狱友。2011年,四川绵阳警方以"经济犯罪"为由将其逮捕。在李必丰被捕后,警方人员曾多次提讯和调查他从事民主运动的情况,其中包括调查他是否资助著名诗人廖亦武逃离中国。
廖亦武在李必丰被捕后,否认李必丰曾资助他出逃,他也指责中国当局加诸李必丰的经济罪名其实是一个"政治谎言";去年4月,廖亦武在世界范围内发出要求中国当局"释放李必丰"的呼吁书;20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塔·穆勒(Herta Mueller)成为该呼吁书的第一个签名者,随后中国知名作家王力雄、唯色、许晖及维权律师滕彪及海外作家一百余位签名声援。去年5月,廖亦武为李必丰写下文章《一只蚂蚁改变了谁》,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李必丰的命运;今年6月4日,廖亦武和柏林国际文学节组委会在柏林、巴黎、维也纳、布拉格、哥伦比亚等地,共同发起了"声援李必丰,全球朗读"活动。
马小鹏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他于今日收到遂宁中级法院电话,告知他已将李必丰改判刑期的判决书邮出,但因为还没有看到判决书文本,因此尚不知是否已经更改罪名。马小鹏也表示基于他对整个案情和李必丰的了解,当局构陷经济罪名来打压异议人士,即使将刑期改短也不能使其具备合法性:"哪怕是一年、一天都不可以。"
马小鹏将就此判决书向李必丰征求意见,是否进行最后的申诉?但目前中国法律中就申诉有一附加的自查程序,这使得申诉成功的希望渺茫:"被判决的嫌疑人,如果要申诉需要终审法院做一个自查,终审法院的自查是无期限的,实际上就是一种推诿。所以申诉也没有很大的意义";早年的牢狱生涯已使李必丰的眼睛患有"飞蚊症"及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等,一旦判决生效,等待李必丰的将是漫长的10年刑期,马小鹏认为自由成为中国异议人士的高昂社会成本。
作者:吴雨
责编: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