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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文摘:《国安法》强行空降  《基本法》已渐弥留

张平(摘编)
2020年5月24日

有评论指出,中共制订港版国安法,剥夺了《基本法》保障的香港立法权。《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先后不得善终,一国两制岂能不死?

China, Hongkong - PRC Flagge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L. Chung-ren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苹果日报》发表文章《国安法杀到 一国一制倒计时》,作者李平说,中共制订港版国安法,剥夺了《基本法》保障的香港立法权,夹硬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也违背了附件须为"全国性法律"的规定。《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先后不得善终,一国两制岂能不死?

作者认为,《决定》第四条不只明令香港要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更明定:"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这是把国安、公安等中国强力部门过往在香港的绑架活动,如铜锣湾书店事件、肖建华事件合法化,中共不用再偷偷摸摸在香港绑架异见人士、富豪,而是想抓谁就抓谁,一国两制岂能不死?

"港式整党":短期损失让位于长远影响

香港《端传媒》发表文章《北京亮剑,与其说是"港式文革",不如说是"港式整党"》,作者杨山认为,综观过去两个月香港的政治动员,围绕着政府系统的整顿风声空前:从教育局到考评局到通讯事务局和港台,都被整合入同一场"斗争"。而为了达到这两个目标,北京的部署,可以说是一场港式的"整党"。和惯常理解的"文革"不同,"整党"的逻辑更强调政治组织的纪律和行动。

文章说,对追求历史地位的习近平来说,短期内的失败或损失,都要让位于其界定的长远影响。如果北京当下立志在港进行一场"结构性改革"的话,立法会选举便也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北京从未更改过2014年就划下的框架--"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至今为止的一切,都在朝着这个方向演变。

"11条":惠台还是诱台?

蔡英文总统520就职典礼前夕,中共于5月15日针对台商推出11条对台措施,其中较受瞩目者为协助受武汉肺炎疫情影响的台商复工复产、鼓励台商增资扩产。而此系列措施到底是"惠台"还是"诱台"?台湾《上报》发表文章《台商小心别被"诱台11条"当韭菜收割》,作者吴奕军认为,在国际局势丕变、中共面临严峻国内外政经压力之此刻,新版11条对台措施一如往例不掩饰以经济利益对台宣传与统战之意图。然而相对而言,许多台商也依然不够重视中国政经环境濒临崩溃之风险,准备持续收割中共对台政策红利,忽略是否会被卷入系统风暴,或者被当韭菜收割。

蔡英文520就职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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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与许多过往所谓惠台措施类似,目前11条对台措施只是政策声明原则阶段,尚待具体兑现。更重要的现实是,中共当局对于中国产业界大规模复工不复产、欠缺国际订单、破产失业等困局,尚且自顾不暇,外商加速撤离中国、去中国化,也已是现在进行式,台商在中国自然也面临同样的处境,不管是服务业或者制造业,许多企业没订单、没原料、没高端零组件,如今濒临危急存亡之秋,11条对台措施恐怕只是吃不到的"中国梦"大饼。

 

 [摘编自其它媒体,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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