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利用《反间谍法》打击泄密者
2013年8月1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奥巴马政府在过去四年内重拳打击国家安全信息泄密者,其法宝是具有近百年历史的《 反间谍法》。自从1917年美国《反间谍法》公布实施以来,奥巴马执政期间依照该法审理的间谍案已有7桩,是之前各届美国政府在相关领域审理的案件总数的两倍。
今年7月底,曼宁成为奥巴马总统任期内第一位因为违反《反间谍法》而被定罪的人。曼宁向维基解密提供了70万份外交电报和战场报告,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机密信息泄密事件。向媒体透露多个美国国家安全局窃听项目的斯诺登将是最新一位因为违反《反间谍法》而面临指控的泄密者。
根据1917年开始生效的《反间谍法》,未经允许而转移可能被用来攻击美国政府或给予外国优势的信息的行为,属间谍行为。据国家安全法律专家夫拉代克(Stephen I. Vladeck)介绍,该法案的规定没有把外国间谍的传统间谍活动和将政府渎职透露给媒体的行为区别开来。
夫拉代克在答复德国之声的邮件里写道:"不管怎样,要给非法将国家安全信息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人的行为定罪,《反间谍法》是最合适不过的法规了。""不管这种行为被称作揭秘、泄密还是传统的间谍活动,该法案将这三者一视同仁。所以政府也就理所当然地倾向于在所有可适用的情况下搬出该法案。"
奥巴马打击泄密者 毫不手软
奥巴马执政之前,共有三起依照《反间谍法》而对将国家安全信息透露给媒体的行为展开调查的案件,而奥巴马政府已对7桩涉及政府雇员向媒体透露信息的案件进行了调查。
前美国国家安全局职员德雷克(Thomas Drake)遭到奥巴马政府以间谍罪起诉。他曾于2005年向《巴尔的摩太阳报》揭发一项国家安全局浪费巨资而进行的监听项目。
美国"政府责任项目"(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Project)总监爱德华兹(Beatrice Edwards)在接受德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像德雷克一样的揭秘者视其揭秘行为为受美国宪法第一和第四修正法案保护的公民违抗法律的一种形式。第一修正法案保护言论自由,第四修正法案则规定任何人不受无理搜查和逮捕。
言论自由和政府职员
国家安全法律专家夫拉代克介绍说,揭秘者作为政府职员基本不受第一修正法案的保护。"第一修正法案可能会保护获取这类信息(或继续转发信息)的第三方,政府职员如果以公务身份发言则仅基本不受第一修正法案的保护。"
内部渠道原本给政府职员用来报告浪费、欺诈和渎职的行为。爱德华兹指出,国防部和国家安全局侵犯了揭秘者的隐私,"这些人已成为长期打击报复的对象。" 爱德华兹继续说:"斯诺登对此提供了证据,他曾表示他深知那些揭秘者一旦使用内部渠道,会有何下场。"
上周奥巴马表示,按照《总统19号政策令》,国家安全揭秘者受到额外保护。"在奥巴马执政期间的总统政策令规定尚未实施," 爱德华兹补充说:"它们只是一纸空文,以斯诺登为例,他就不适用这些规定。"
作者:Spencer Kimball 编译:安静
责编:张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