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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反对核工厂售给中国的绿党会议

本文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2月19日

德国政界、尤其在联邦政府联合执政的绿党,激烈反对批准西门子公司向中国出售哈瑙钚加工厂。本星期,绿党就此问题召开了常委特别会议。会议引起了德语媒体的重视。

哈瑙钚工厂内景图像来源: AP

法兰克福评论报写道:

“绿党中有几位州主席警告说,如果批准这项出口计划,绿党内将出现难以控制的动荡。现在绿党中虽然只有少数几个地区组织要求召开特别党代会讨论西门子与中国的核交易,但是直到党的高层,都担心按照法律无法阻止这笔交易获得批准。

外交部长菲舍尔和绿党其他高层人士试图安抚不安情绪,他们保证说,外交部在审核过程中十分认真对待人们对这笔交易的担忧。但是,他们并没有承诺审核后将否决这项出口计划。绿党主席比提柯菲说,绿党中央将‘团结一致’阻止这项出口。另一位党主席贝尔说,由于党的基层和上层完全一致,现在就哈瑙工厂问题召开特别党代会根本不是时候。”

日报也报道了绿党的这次常委特别会议。该报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后指出,哈瑙钚加工厂出口中国的计划有可能遭到否决:

“是否批准哈瑙工厂出口的法律依据是2000年欧盟对可双向使用商品做出的法令。这项法令对出口既能民用、又能军用的商品做了规定。具体的条文是:在对一项出口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时,‘既要考虑国家的外交和安全政策,也要考虑出口物品的最终使用目的以及改变原使用目的的危险’。这样的条文表明,政府应按照判断,斟酌做出决定。

联邦司法部的两份附录虽然说,‘如果没有拒绝的理由,就表明有批准的权利’。但是,这一原则引自德国外贸法,这里不能使用,因为它已被欧盟的法律所替代。所以,联邦司法部关于‘拒绝批准出口显然违法’的说法是错误的。

联邦经济与出口监督局负责批准出口的司长西蒙森说,在对可双向使用商品进行出口监督时,只能依据预测,无法立足事实。法兰克福行政法院也持同样看法:‘预测危险’是政府的事,法院不能改变政府评估。所以,如果联邦政府的出口委员会以安全政策的原因不批准哈瑙工厂设备出口中国,那么西门子在法兰克福行政法院几乎没有起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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