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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涛获罪,雅虎有责

德国之声中文广播2005年9月7日

今年4月,自由记者和作家师涛被指控“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0年监禁。7月中旬湖南省高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日前,设在法国的记者无疆界组织披露,雅虎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当局提供了有关使用者的信息,致使师涛的身份被确认以致被捕。

雅虎进入中国就要变色?图像来源: dpa Zentralbild

现年37岁的师涛曾在“法制日报”,“当代商报”等多家报纸任记者和编辑,并为境外媒体撰稿。今年早些时候,他在互联网上转发了新闻出版当局下发的一份内部通知,内容是提醒媒体不得在六四15周年之际提及有关的话题。据记者无疆界组织的消息,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国家安全机关提供了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后者得以确认发送电子邮件者的地址及身份。师涛今年4月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的罪名被判十年重刑。目前香港雅虎的发言人面对媒体的质询拒绝对此做出评论。

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互联网用户,互联网市场正在以每年18,4%的速度迅速增长,截至今年6月,使用人数已达1亿零300万。这一巨大市场是跨国公司竞相争夺的目标。但对中国钳制网络和言论自由的现实,商家却没有过多的顾虑。

同300多家在中国运营的信息网站一样,雅虎于2002年自愿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遵守政府的有关新闻检查的规定。受到批评的不只雅虎一家,微软,古狗等信息网站也被指责迎合中国政府对言论的压制,对网页进行自我检查,删除敏感字眼和内容。此外,微软,惠普,三星等跨国公司还向中国安全部门提供网络检查和监控的技术支持,如屏蔽软件等。

记者无疆界组织的互联网项目负责人培恩对记者表示:

“在新闻检查方面雅虎多年来一直积极配合中国政府,比如在搜索引擎中对法轮功,西藏独立等敏感字眼进行筛选。但现在我们第一次找到证据,证明雅虎向当局提供了私人用户的关键信息,这清楚地写在师涛的判决书上。”

雅虎创始人杨致远以往的解释是,公司的运作必须适应和遵守中国的法律。沃斯勒博士指出,被指向安全部门提供用户信息的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只受香港特区法律的约束,没有义务执行大陆法律,所以如果情况属实,雅虎的做法无疑是积极过了头。记者无疆界表示,雅虎的做法也许并不触犯法律,但在道义和伦理上是说不过去的。其实这些公司没有必要如此主动地配合中国政府的管制,他们并没有遇到很大压力。这些公司即使不与安全部门进行密切的合作,同样能在中国市场上取得成功。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趋势是积极的,使用者越来越多,对信息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外国公司会带来更多信息,但他们禁不住诱惑,认为如果主动与安全部门合作,甚至提供涉及网络安全的个人信息,就会获得更好的市场机会。

企业出于商业利益动机满足安全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实际上是对当局迫害异议人士提供了协助。据估计,目前被关押的网络异议人士有7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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