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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2904 Tibet Lama

2009年4月29日

原定本周二进行的对一名被控犯有私藏枪支弹药和职务侵占罪的藏区喇嘛高僧的庭审宣判被推迟。受理此案的康定地方人民法院并没有说明新的宣判时间,只表示会尽快通知。为被告喇嘛担任辩护工作的李方平和江天勇律师认为,这有可能是由于该案受到了外界的关注和施压。

藏传佛教寺庙图像来源: DW / Ruth Kirchner

据目前正和李方平律师一道身处藏区的江天勇律师介绍,这名被告高僧俗家姓名为普布泽仁·仁波切,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布绒朗寺和雅底寺两座尼姑寺的寺主,当地人都称他为"布绒朗活佛"。

在去年的"3·14"西藏事件发生之后,警方于5月18日清晨在他的家中搜出了一把仿制手枪和一些子弹,因此指控其非法私藏枪支弹药;此外,这位"布绒朗活佛"此前在甘孜县城出钱买下了一块地的使用权,自筹资金盖起了一座养老院,结果被指控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法财产。但是担任此案辩护律师的江天勇认为,这位高僧被指控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这两项罪名:"根据我们掌握的一些信息来看,之所以会抓他,是因为在2008年5月14日,他所掌管的两所寺庙里的尼姑上街喊口号、发传单、要求自由等等。但是在当天,布绒朗活佛本人正在家中与县里的领导谈话,并不知道尼姑上街的情况。虽然后来他也帮助政府采取措施,但是仍然感觉到肯定要抓他,5月17日晚上,他还和家人一起聚餐,交代妻子要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2008年5月18日,普布泽仁高僧被捕。据江天勇律师介绍,在看守所里,由于警方工作人员在审讯过程中采取了四天四夜不让他睡觉的措施,并且威胁要对他的家人进行抓捕,普布泽仁这才承认了私藏枪支弹药这一罪名。在后来与辩护律师会见的时候,他告知了当时供认罪名的背后原因。在庭审的时候,他再度完全否认了这一指控。江天勇律师认为,仅凭在他家中搜出了枪支弹药就指控他私藏武器,显然是证据不足。他说:"因为指控材料里面,并没有询问这些枪支是从哪里来,甚至都没有对枪上的指纹进行鉴定。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一个人犯罪,必须排除其它所有的合理性怀疑,如果不能排除这些枪支是别人放在他家这种可能性的话,这个罪名是不能成立的。"

江天勇律师表示,在一个法治国家,这种指控是完全经不起推敲的。但是,他估计普布泽仁最终被判刑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如果仅非法藏有枪支这一项罪名成立的话,可以判处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职务侵占的罪名也成立,两罪并罚的话,则最多有可能判处五到十五年监禁。江天勇律师表示,他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我们在庭上该发表的辩护意见都发表了,现在就是等待最终的宣判。如果宣判罪名成立,看活佛以及他的家人怎么考虑,如果希望上诉,我们将代理上诉。"

江天勇律师表示,尽管这一案件涉及敏感话题,但是到目前为止,他和李方平两位代理律师还没有遇到明显的阻力。由于审理此案的是康定人民法院,而康定距离高僧所居住的甘孜县有12小时的车程,加上庭审的时候警方戒备森严,所以目前还没有看到有藏人或是喇嘛、尼姑举行游行示威活动。

作者:雨涵

责编: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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