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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司法部长:不再容忍一夫多妻

叶宣/洪沙(图片报、法新社)2016年6月14日

一夫多妻的婚姻在德国是违法的,但因为法律执行上存在灰色地带,还是有一些穆斯林移民在德国和多个妻子共同生活。现在德国司法部长决心结束这一状况。

junge Frauen mit Kopftüchern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联邦司法部长马斯在接受《图片报》采访时表示,伊斯兰教的一夫多妻制在德国不应获得合法地位。他说:"来到德国生活的人,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文化传统或宗教信仰置于我们的法律之上。因此,德国不应承认一夫多妻婚姻的合法地位。"

德国法律禁止重婚或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但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在来自穆斯林国家的移民中,已经缔结的此类婚姻关系也可以得到德国政府机构的承认。在一些穆斯林国家,男子可以合法娶多至四个妻子。

德国司法部长现在计划结束这种状况。他说:"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不管是生长在这里的人还是新移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司法部长马斯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M. Kappeler

对此,司法部一名发言人补充说明称,目前司法部认为尚无修法的必要,现有的法律规定已经十分明确。那就是在德国一名男子只允许有一个合法妻子,在难民申请家庭团聚时,也适用这条规定,即一个人只能接一个配偶到德国团聚。

此外,德国政界还在讨论如何制止未成年人强迫婚姻的现象。马斯表示,司法部将就通过立法禁止童婚的可能性进行审核。"我们不能容忍强迫婚姻的发生,尤其是在涉及未成年女童的情况下。"

已有多个德国联邦州提出,为了保护未成年少女,有关法律应将最低结婚年龄从16岁提高到18岁。据德国司法部称,对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其中一方尚未成年的,有关部门是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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