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声明
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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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德国公立媒体,我们欢迎全世界华文媒体与我们合作,无偿转载与引用我们的文章、信息、电视广播媒体资料。我们与新浪网、中国青年报等的合作也已经展开,并欢迎愿意与我们开展各方面合作的媒体跟我们联系。
据网上检索,中国国内和世界各地的中文媒体经常转载或引用我们的文章与信息,大多数写上了出处“德国之声”,有的也写上本站网址,安上链接。
但也有不少中文媒体在转载与引用时不标明出处,甚至说成是自己的信息。在此仅举一例:
我们于4月初发表了一个报导:张艺谋的“英雄”被德国威斯巴登电影评价中心评为“特别有价值电影”。几天后查得,这条信息被中国许多报纸与网站转载,或全文转载,或里面的关键内容一字未动,但没有一家写上出处是“德国之声”。
未注明出处转载引用此报导的中国媒体(肯定不全)包括:晶报,深圳新闻网,北京娱乐信报,金羊网,龙虎网,千龙娱乐,中国宁波网,新华网,羊城晚报,大洋网,漯河内陆特区报,成都日报。
希望有关媒体今后尊重本台本站。再次重申,我们是不追求盈利的公益媒体,欢迎大家与我们合作,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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