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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司法部长谈德中法制对话

2002年5月21日

德国之声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北京参加德中法制对话的德国司法部长多伊布乐-格梅林女士。针对来自德国一些民间组织的批评,多伊布乐-格梅林回应说,批评的一方不应该认为一个国家可以对另一个国家发号施令;中国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但也必须看到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进步。

图右为德国司法部长多伊布乐-格梅林女士图像来源: AP

德国之声:1999年11月德国总理施罗德访问中国时与中国总理朱熔基就中德法制国家对话达成一致。这项对话的目的是什么?

多伊布乐-格梅林:“目的有两个。第一,我们彼此交流经验和问题,寻求共同的适用于两国国情的解决途径。在法制国家建设方面,我们可以为中国提供很多有益的经验。第二个目的是我们就加强法律与法制国家的共同基础进行交流,这对建立全球法律秩序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德国之声:在法制国家对话的范畴内,两国司法部长互访,并举办了3次研讨会。迄今这一对话取得了哪些成果?

多伊布乐-格梅林:“我们的工作当然远不只这些。部长级的交流每年一到两次。这类大型的研讨会有30到50人参加。除此之外,还有数不清的来自联邦德国的代表团与中方就专门的题目交换意见,代表团来自经济界、科学界,还有法官和律师的组织。两周后又将召开一项以人权和死刑为题的座谈会,地点是斯图加特。9个月前一项类似的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将谈到如何执行民法方面的判决。我们司法部也刚刚在柏林接待了一个来自中国的这方面的代表团。也就是说,我们谈原则性的问题,也谈具体的问题。”

德国之声:本届研讨会主要涉及什么内容?

多伊布乐-格梅林:“我们将法制国家、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这些原则性问题与具体的问题联系起来。我举个例子来说:中国对经济问题的态度很实用。比如,如果很多中国人想自己开业,中国官方也想对此支持的话,银行的贷款就必不可少。在考虑是否发放贷款的时候,不光要看某某人的商业策划是否对路,还要看他的经济实力,看他过去有没有债务,或是他是否曾经是个骗子。这就涉及到你从哪里得到这些信息,这关系到数据保护、数据销毁的错综复杂的问题。这与个人的权利、公民的地位都有关联。研讨会谈的就是这些问题。”

德国之声:经济法也是第二届中德法制国家研讨会的主要题目。鉴于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中国刚刚加入世贸组织,中方感兴趣的是如何健全经济法规。而您必须将西方的价值观也带入对话中来。这里的选民对您也有这样的期待。您和中方的谈话伙伴如何在这方面彼此接近?

多伊布乐-格梅林:“我们始终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将具体的专业问题与法制国家的原则性问题联系起来正是两国法制国家对话的一大特点。请让我再以上面谈到的例子来强调这一点。个人权利、数据保护在这里扮演重要的角色。还有给予公民销毁那些可能危及他们的数据的可能性。其前提是个人可以对国家提出起诉。不过我想,您刚才的问题还特指一些方面,这也是我们肯定会与中方伙伴谈论的,比如,行政拘留,死刑等等。因为人权是法制国家对话的一个核心内容。我在今天研讨会开始的讲话中提到了可以按照中欧和东欧国家的模式废除死刑的问题,明天我会晤中国司法部长时也将把德国人权组织给我的死刑数字和犯人名单交给他。”

德国之声:中德法制国家对话从一开始就伴随着批评的声音。比如,对话迄今没有改变中国人对行政拘留和死刑的看法。很多人在对话持续近两年之后期待看到具体的成果,担心对话最终流于形式。您对这种批评和担心表示理解吗?

多伊布乐-格梅林:“这类的批评在法制国家对话开始之前就已存在,而且还会伴随着对话的全过程。只要批评的一方不认为一个国家可以对另一个国家发号施令,或者强加于人,且不用说这样的发号施令是完全不可能的,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中国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进步。这两点都很重要。”

德国之声:中德法制对话还将持续多久?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多伊布乐-格梅林:“还要持续多久,这不好说。您刚才也提到对话是两年前开始的。也就是说,初始阶段已经过去。现在我们将深化并拓宽我们的努力。我们将让科学界和与司法有关的各个行业更多地参与对话。迄今我们的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现在,我们将把对话深入到各省的大学。我们也在考虑是否在今后两年的计划中扩大迄今商定的18个合作领域。我们将开展持久和严肃的工作。对各种建议和批评,我们都表示欢迎。我想,对话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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