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正字法前途未卜
2004年7月20日2004年6月4日,星期五,德国文化部长联席会议决定,从2005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正字法。决定甫一作出,立即在德国国内引起轩然大波。政界以下萨克森州和巴伐利亚州的沃尔夫和施托伊贝格两位州长为首,语言文化界以德国语言文学科学院掌旗,反对者的声浪远远超过赞同者。
对此,对德国近年来语言文字改革进程稍有了解的外人也许会感到意外。因为,实行新正字法早在1996年就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当年,德国文化部长联席会议以及奥地利、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等国代表达成协议,从1998年8月1日起,逐步采用德语新正字法,并经长达7年的过渡期,从2005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该正字法,旧正字法作废。文化部长们上个月的决定本可以说仅仅是对原计划的确认而已,又何以会引起如此反弹?
新正字法树敌多多
其实,新正字法的反对阵营本来就十分强大,其声音从未消沉过。且不说以捍卫德语文字纯洁性为己任的语言文学科学院自始至终就表示反对;用新正字法出版了一段时间后,德国最有影响的大报之一“法兰克福汇报”也早在2000年7月就宣布,返回原有正字法。德国家长联合会也从一开始就称“此次文字改革完全就是歧路一条”。根据“焦点”杂志今年6月20日公布的一份调查结果,尽管推行多年,如今仍有60%的德国人反对新正字法。此外,反对新正字法的并不仅限于德国。今年4月,瑞士最重要的文化刊物之一的“瑞士月刊”也断然宣布,不再使用新正字法。
新法先天不足?
不管已达到何种发达程度,不论何国何族,其语言文字总要随时代的变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新,而檀变,有的可以人为加快,有的则自然发生。即使是赫尔德尔、洪堡等语言学大师奠定其基础的被视为严谨语言的德语也不例外。因此,对德语文字进行改革,尤其是对特殊的德语正字法进行改革,在德国,在德语区国家,本来就有共识。由此来看,德语文字新正字法问世伊始,竟坎坷如此,其原因当然只能从其自身去寻找。
表面看来,新正字法是对大众多年实践缜密考察的基础上,经权威机构科学分析研究总结的硕果,全面、均衡,自当能为各方所接受。但是,经过6个春秋的试用,人们却不断看到,这个德国人惯称的“改革大厦”尚需一再修改,以至今天无人可以自诩,他可以百分之百地掌握新法。当年,“法兰克福汇报”宣布重返“老法”的原因就是,新法让人无所适从。该报病诟的例子之一是:“开汽车”写成“Auto fahren”(“汽车”大写,两字分开),但“骑自行车”则得写成“radfahren”(“自行车”大写,而且两词合并)。诸如此类让人无法理解的“新规定”在新正字法里比比皆是。
修正修订修正竟成新法标志
鉴于新正字法随生惧来的毛病和不足一再凸现,迫使专家们不断作出修正、修订。但主事者们所始料不及的是,这一方面固然可以让新法不断完善,但同时却使新法面目多多,出现“昨日尚新今作旧,今日为美明成丑”的局面。今年一月,反对派阵营中坚人物之一的埃尔兰根大学教授伊克勒尔在公开反驳德奥瑞列四国跨国委员会有关说法时指出,经他悉心研究,多年来,对新法的修改修订修正条目竟超过3000!如此新法,再要让人遵从,若非通过行政干预,又谈何容易!
新正字法前途“无量”还是“无亮”
眼下的焦点正集中在“行政干预”上。自确定实行新法以来,先天不足的“新正字法”之所以还能够在德国推行,主要依靠了以跨国委员会和联邦州文化部长联席会议所作的相关决议。换言之,是行政决定的结果。但德国毕竟实行民主和法治,对大众中行不通的东西,行政当局终究还需检点。德国自由民主党秘书长皮裴尔7月14日就指出,语言文字属于人民,而不是文化官僚们的私产。她要求对新正字法举行全民公决。基民盟人士、勃兰登堡州内政部长勋博姆称正字法改革是技术官僚们拍脑袋的产物。他强调,必须重返老法。如果说,以上这些人士均属联邦一层的在野党,他们持反对立场或许因其可能的党派利益背景而不足为训,那么,现任联邦议院副议长、绿党政治家福尔莫女士近日也明确要求取消新正字法,这就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重视了。7月17日,现任联邦文化国务部长,无党派人士魏斯也要求对新正字法再度进行修改。魏斯的这一观点也许最终能够为各方所接受。然而,迄今为止,对新正字法的修改还少吗?
社民党人士、联邦内政部长席利近日表态说,他不会干预有关新正字法的争论。也就是说,新正字法命运如何,他都将持中立态度。以此观之,是否可以把席利的发言看作是对德语新正字法的不明前景作了虽不经意却又最恰当的解释呢。
(凝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