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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投毒案”四次判死后获判无罪

2014年8月22日

福建高院周五对“念斌投毒案"做出最终裁决,上诉人念斌获判无罪。人权组织指出,念斌案突显出中国司法系统的缺陷。有关当局必须仔细审视警方的调查及侦讯过程,针对刑讯逼供的指控进行调查。

China Mordprozess Politiker Bo Xilai Gu Kailai
图像来源: dapd

(德国之声中文网)福建"念斌投毒案"周五再次宣判,福建高院终审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当庭释放。

此案的上诉人念斌为福州平潭人。据中国媒体报道,过去在平潭县澳前村与丁云虾分别租用澳前17号陈炎娇相邻的两间店面经商。2006年7月27日,陈、丁两家人在用餐后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丁云虾的儿女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确定死因是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同年8月,念斌被指控投放毒药,于2008年被判处死刑。

过去8年间,念斌经历多次上诉,并四次获判死刑。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称证据不足,而念斌过去做出的有罪供述是在警方的刑讯逼供下所承认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周五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撤销过去对念斌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批评者认为,在受到严格控制的中国司法系统中,警方迫于政治压力,为侦破杀人案,经常以刑讯逼供得出有罪供述。

"无罪判决不是结束"

念斌案无罪后,其辩护律师张燕生和斯伟江在微博上发出三点声明:"感谢法院,感谢专家和网友、记者,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我们流泪感谢,一半是欢喜,一半是悲伤。正义的伸张其实也是政府的胜利。"

声明还写道:"我们希望念斌案成为平反冤案的一个标本,对国家法治进步有推进左右。"

长期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大赦国际认为,念斌案提醒人们出现死刑冤案的可能性,因此中国应立即终止执行并废除死刑。

长期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大赦国际认为,念斌案提醒人们出现死刑冤案的可能性图像来源: Getty Images/Feng Li

人权观察组织驻香港研究员王松莲(Maya Wang)在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表示,鉴于法院并不愿对念斌遭刑讯逼供的指控进行审视,念斌获得无罪判决是否意味着司法进步,此时下结论仍为时过早。

王松莲称:"在多名中国知名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法院才承认证据不足。真正的考验在于,念斌获释后,对其刑讯逼供的警察会不会受到调查?"

司法系统面临的挑战

大赦国际发言人顾海云(Anu Kultalahti)也持相同意见。她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念斌案的判决结果在中国司法史中可能是前所未有的状况。

"中国犯罪司法系统面对的挑战是,未来如何处理有关念斌遭到刑求的指控,是否会进行相关调查并追究责任。念斌案明显是司法误判,而且是可以避免的状况。"

顾海云认为,此案突显出中国司法系统的漏洞与缺陷,警方的初期调查不足,在审讯期间刑讯逼供。此外,法院过去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依旧多次判处念斌死刑,以上皆是中国司法系统必须纠正的错误。"中国当局必须采取行动,检视警方行为及其调查能力,并且确保司法部门的独立。"

顾海云还强调:"我希望念斌案的宣判并不是这起事件的结束。中国当局应该对刑讯逼供的指控进行调查,让施暴者接受法律制裁。此外,我也希望中国国内能重新检讨执行死刑的必要性。"

作者:张筠青

责编: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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