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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借鉴南非模式实现六四和解

2009年3月7日

原《光明日报》记者、中国著名学者戴晴近日提出,中国可借鉴南非模式,对"六四事件"评价完全对立的双方实行真相调查、进行个案剖析、寻求认定正义,最终实现社会和解。这种呼唤中共体制内开明派、改革派同社会上理性人群共同发声化解仇恨的提议被称为解决"六四"问题的中间道路。戴晴曾因支持不同政见者在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被捕并在秦城监狱关押10个月。近日,她接受了德国之声记者的采访。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dpa

德国之声:您能不能解释一下如何运用南非模式解决"六四"问题?

戴晴:"六四"已经过去20年了,两边一直坚持自己的说法。政府这边从"动乱"到"暴乱"再到"事件",现在是什么都不提。另外一方,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跑到海外的学生领袖坚持要求平反。所谓平反或者说完全平反,意思就是说,"你们镇压错了,我们被镇压了,我们是完全对的"。我自己其实也是"六四"冤案的受害者。"六四"之后我坐了10个月的牢,之后什么都失去了,我没有工作、收入、保险、退休金,什么都没有,也不能在自己的国家发表作品。可是我觉得所谓的完全平反并不能让整个社会和解。现在看起来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像南非当年图图大主教通过"真相、正义、和解"的模式解决种族隔离的问题。必须要把真相调查清楚,基本上正义得到双方的认定,然后才能得到和解。我觉得,按照前19年的模式中国没有希望和解,再说和谐也都是白说。

德国之声:您曾对一些媒体说过,您不是很赞同"平反"这样的说法。

戴晴:对,我不同意说"平反"。30年前,中国开始执行改革开放政策时有两件重大事情。一个是思想解放运动,真理标准的讨论;另一个就是胡耀邦主持的给右派分子平反,给文革的受害者平反。那么,平反意味着双方不平等的关系,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什么事该平反,什么事不该平反;谁给谁平反;平反的标准是什么;平反之后怎样得到社会承认和补偿,在这些问题上受害者一方没有任何权力。就像现在信访站门口的那些人,受到冤屈只能恳请中央为他们平反。但是没有用。"平反"不是现代社会的用词,不是法治国家的概念。我们应该依法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调查,得出真相,然后寻求正义,最后才有和解。

德国之声:您觉得现在具备实现"六四"和解的前提吗?

戴晴:完全不具备。比如说,最基本的真相都没有弄清楚。89年上面发布戒严令之后为什么没有人执行,还是谁想上街就上街?那时候大游行简直像节日一样。到了6月,解放军的野战军调到北京周围,使用的是狙击手才用的子弹。这样的武器怎么能用在人群里呢?谁下的命令,军队是怎么调动的,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武器,到现在没有最基本的调查。同样的,当时香港、世界各地捐了很多钱,上千万捐款到了北京。六四学生领袖是不是说了,为什么说,有什么权利说"我们期待的就是广场上血流成河"。血流成河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要这样期待?他们是怎样得到钱,策划好逃跑路线,最后跑到国外去的。这些都不清楚。可是现在这两方面连提都不许提。现在又怎么能具备了实现"真相、正义、和解"的条件呢?但是条件不存在不意味着我们不能说。我们应该开始把能够在中国慢慢实现的模式、原理让大家了解,慢慢地诉诸法律,慢慢地被更多的人接受,才可能有这样一天。

德国之声:您现在怎样评价当年的"六四"民主运动?

戴晴:我特别不同意后来海外很多人将它评价为"一场伟大的民主运动",甚至有人说整个共产主义阵营解体,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变色都是受到"六四"民主运动的影响。这是完全不对的。这就不能算是一场民主运动。民主运动有很多基本条件。20年前发生在北京街头和天安门广场的事情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差得太远了。那不过是一些纯洁的学生觉得社会有不正义走上街头呼喊一声,接着一些人成为了运动领袖,最后实际上是党内的斗争社会化了。利用了学生和民众,肃清党内异己,也就是导致赵紫阳下台。这离民主运动差太远了。更不要说欧洲民主传统的根底就要比中国深厚。欧洲70年代80年代以来,捷克、波兰、匈牙利做了很多事。这些中国都没有做好。所以我完全不同意这种说法。

采访:洪沙 责编: 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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