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判处三名维吾尔族被告死刑2007年11月12日2007年11月12日复制链接广告德新社报道:新疆喀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三名被告死刑,罪名是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活动。另外两名被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另有一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六名被告都是维吾尔族人。 法院的判决书称,六名被告在过去两年内组织了一个恐怖小组,目标是举行“武装起义”,在他们的住处查获了炸药、手雷和两个炸弹。被告杀害了一名警察。新疆有7500万维吾尔族人,信奉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