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上的障眼法难以为继
2006年7月19日广告
欧盟委员会正在审议一项法规草案,这项法规规定,航空公司必须在广告中标明包括所有附加费用在内的机票全部价格。布鲁塞尔认为,一些航空公司为特别廉价的机票所做的广告起到了迷惑顾客的作用。这项法规特别强调,乘客有权从一开始就知道机票的最终价格。欧盟此举表明,特别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上,欧盟各国公民需要欧盟,欧盟也有能力保护他们的权益。
今天,在欧盟国家常可以看到票价在十欧元以下的廉价机票广告,但提供这样机票的航空公司只用蝇头小字说明这种机票的附加费用,有的干脆避而不谈。德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是,这样的机票价格上方必须加一个标记或五角星,以提醒顾客阅读下面的附注。但业内人士指出,仍有航空公司无视这一规定。在其它欧盟国家,消费者的利益更得不到保护。今后,所有这样的广告必须标明包括所有机场税和燃油附加费等费用在内的机票最终价格。
欧盟的这一举措也是为了使航空业更为透明,保护那些公开所有费用的航空公司,从而促进公平竞争。欧盟交通委员巴罗指出,各航空公司可以继续标明机票价格的组成成份,如价格中所含的税金和其它附加费用。
欧盟还准备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好处。现在,买同一航线的机票,在荷兰买也许比在德国买便宜。今后,在欧盟境内各地供应的同样机票的价格应该一致。欧盟交通委员巴罗把新规定称为“打开了欧盟的空中边界”。
欧盟计划的这项新法规还需要经过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盟议会讨论通过。如果一切进展顺利的话,新法规可望在一年内生效。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欧盟议会议员布尔曼欢迎欧盟的这一新动议,他说:“机票出售时使用的障眼法就难以存在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