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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将“严格限制”监视居住

2012年3月4日
图像来源: fotolia/Benjamin Haas

北京

全国人大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大会发言人李肇星就外界普遍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监视居住"条款作出表态,称将会"严格控制"这种秘密拘留手段。他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我们已经对拘留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另外警方不经通知家属就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将受到严格限制。"但人权组织"大赦国际"认为,李肇星的这一表态相当含糊,并没有解释立法机构是否对这一监视居住条款进行了修正。根据去年出台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初稿,警察可以将嫌疑人控制在住所之外的一个地点最长达六个月时间,而且在涉及到国家机密或恐怖威胁的情况下,或者出于家人可能阻挠调查工作的考虑,可以不通知家属。这一手段被认为是北京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常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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