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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颂恒:全额追款“极不合理”

文山
2016年12月20日

香港本土派政治人士梁颂恒、游蕙祯在今年11月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立法会遂要求两人在12月19日之前全数归还议员酬金、办事处营运开支等款项共186万港元。不过,两人显然并未如期还款。

Hongkong Abgeordnete Baggio Leung & Yau Wai Ching
图像来源: Reuters/B. Yip

(德国之声中文网) 立法会秘书处表示,12月19日下午已经收到了游蕙祯的要求延期处理的回复,后者指出,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完成,应等待终审法院的最终裁决,随后才能决定是否应追缴款项。

今年11月30日,梁、游二人的上诉已经被上诉庭驳回;而就在上周,两人宣布将在今年12月28日正式向香港终审法院提起上诉。不过,立法会秘书处已经在今年12月5日以宪报号外的形式发布公告,指出依据立法会条例以及高等法院的判决,梁颂恒、游蕙祯的议员席位出缺。随后,秘书处致函梁、游二人,追讨每人93万港元的款项,限期两周归还。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道,梁颂恒表示,即便终审法院裁定他们败诉、丧失议员资格,立法会秘书处全额追缴款项的做法也"极不合理"。梁颂恒认为,根据之前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丧失议员资格的时间点是在立法会宣誓当天,即10月12日;因此,10月1日至10月12日的议员酬金不应包括在追收金额之内。他还认为,同一时期内他以议员身份预支的办事处运行资金、有关的实报实销款项也不应该包括在追缴款项之内。

游蕙祯在给立法会秘书处的回复中也表示了同样的观点。

立法会:可以民事索偿、也可申请二人破产

据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透露,今年11月,梁颂恒已经提交了一部分运行开支的单据,其中包括11部电脑以及5部iPhone智能手机等办公设施,涉及30多万港元;游蕙祯则没有提交任何单据。梁君彦还说,梁、游二人的立法会通行证、钥匙也没有归还。他表示,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将在1月中旬商讨是否展开法律行动。行管会副主席李慧琼则表示,行管会可以采取民事索偿、申请二人破产等多种手段;她还批评说,梁、游二人现在同行管会的沟通很不顺畅,她只能通过媒体得到消息,"情况并不理想"。梁君彦、李慧琼都是"建制派"的香港立法会议员。

梁国雄等人的议席也告急图像来源: Reuters/B. Yip

香港民主党主席、"泛民派"议员胡志伟则对媒体表示,梁、游二人有权要求延迟向行管会交还款项,而行管会应该考虑程序公议的问题,可以等待两人上诉到终审法院、有终极裁决后再展开追讨行动。

还有4名议员席位告急

今年10月12日,在香港立法会的新任议员就职宣誓仪式中,新当选的本土派议员梁颂恒、游蕙祯拿出"香港并非中国"(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旗帜,并更改誓词内容,导致宣誓无效。此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两人可以重新宣誓。但是,香港特首梁振英以及律政司请求法院进 行司法审查,要求推翻梁君彦的决定,阻止梁颂恒、游蕙祯重新宣誓。香港高等法院则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初的释法,裁定梁、游二人丧失议员资格。

12月初,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亦对另外4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的宣誓问题提请司法复核,要求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他们的宣誓无效,并且颁令让他们的议席悬空。香港律政司认为,这四人在10月12日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仪式时所进行的宣誓"不是有诚意庄严地进行的"。四人中,刘小丽在宣誓时以极慢的速度一字一字地读出誓词。姚松炎、罗冠聪以及梁国雄则改变誓词内容,或者以不正常的语调读出誓词。

根据全国人大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司法解释,"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相应公职的资格。"

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案件预定将于今年2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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