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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冈推出驾车十诫

Matthias Klein2007年6月22日

开车可能是危险的——甚至是有罪的。梵蒂冈为驾车者开出了谨防交通罪行的“十条戒律”。但不是所有的教徒都欣然受命。

交通指挥部?图像来源: AP

马路上的犯罪?天主教青年社区的精神领袖Matthias Koffler一头雾水。“这不是开玩笑吧?”他自问道。至于“驾车十诫”,他闻所未闻。“第一反应是,梵蒂冈没有更重要的事情可做吗?”天主教青年工人德国协会副主席Barbara Breher也有同感。她说,第一次从广播里听到这十条戒律的时候,“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超车是有罪的”

不过,“驾车十诫”完全是认真的。发起人是“移民及旅人的罗马教宗心灵治疗委员会”。罗马教宗委员会是由一位主席(通常是一名红衣主教)、一个有教堂神职人员和非专业人士参与的陪审团组成。他们负责特定人群的心灵治疗。该委员会关注的对象除了司机之外还有妓女、流浪儿以及无家可归者。

“驾车十诫”规定了驾车伦理。驾驶人应该考虑周全,行为谨慎,因为汽车可能是“犯罪的诱因”。这套戒律要求天主教徒树立榜样。交通工具在这种意义上也为实践教规提供了一种机会。机动车辆不可遭到“强权和罪恶”的滥用,“真正的耶稣基督徒理应小心驾驶。”第一条戒律便是:“你不应伤人性命。”其余的戒律则是规劝驾车者有礼有节。“汽车不是耀武扬威的工具。”梵蒂冈还呼吁教徒以慈悲为怀,帮助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亲属。

罗马教廷枢机主教Renato Martino在梵蒂冈颁布驾车行为法典时警告说:“危险的超车也是有罪的。”类似的罪行还有“诅咒、乱打手势或者举止粗鲁”。自我保护当然是可以的。罗马教宗移民及旅人委员会主席认为,每次出发之前,驾驶人都应该在胸口画十字。

纸上谈兵

但这套规则并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贯彻。美因兹大学道德神学教授Johannes Reiter表示,“教堂的这些戒律对日常行为没有发挥效用。”他说,“这十条戒律象征了合乎伦理的行为整体。”

对驾车者发出的这些指令并没有耸人听闻的意味,“这其实是文明人理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Reiter认为它与教皇本笃十六世的宗教体系也没有直接联系。为交通规则起名“十诫”在他看来也无特别之处。“不过是一些重要条例的统称。”不至于为日常生活的其他方方面面都来一个“十诫”。

然而,这正是一些教徒害怕的事情。 “这些关于驾车的条条框框都是一些陈词滥调。” Barbara Breher说,“所有的这些戒律都能在圣经十诫中找到。难道要给生活的所有方面都制定什么十诫吗?我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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