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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媒体评“三个代表和私有财产入宪”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3月16日

南德意志报就中国通过宪法修改草案发表评论说,“写在纸上的一切很美妙,但实际上今日中国的很多词与其它国家完全不同,‘社会主义’是一个,‘法制国家’又是一个。遗憾的是,‘宪法’也是一个。该报接着写道:

人大代表济济一堂图像来源: AP

“二十多年来,宪法这本小册子保证要给予中国公民言论、选举和游行示威的自由。对新宪法的补充内容发出欢呼,还为时过早,因为在中国,宪法并不能保证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权利更多是由以权力机关和干部为代表的共产党给予的。他们如果想费点精力的话,只要引用宪法的头条‘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下子就可以使所有人哑口无言。此外,党把‘三个代表’的理论写入宪法,党的纲领成了宪法的条款,这说明共产党仍然把国家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

所有美好的权利都不能通过法庭来诉求,中国没有裁定法律或国家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宪法法院,中国的议会-全国人大名义上监督宪法的实施,但是人大听命于党的指示,共产党不愿看到自己的权力变小,所以无视宪法的行为每天都有,却受不到惩罚。”

瑞士新苏黎世报互联网版也就中国人大会议闭幕发表评论文章。文章说,这次会议上提出了私有财产和人权等社会政治方面的敏感概念,说明北京领导人想以此适应经济带来的社会急剧变化,但是:

“现在,过去的禁区以寥寥数语写入了宪法,但在现实政治中却没有任何基础。就象任何专制政权的宪法一样,这样的条文只是废纸一张。在中国,法律保障、独立司法、三权分立都是外来的陌生词语。然而没有这一切,私有财产就没有意义。不把人权解释为公民的政治权利,而说成是吃饭和住房的权利,这样的人权就没有什么价值。此外,中国公民没有独立司法的保护。只有司法独立,公民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才不会被当局说成是颠覆和反对国家的行为并被投入监狱或劳改营。 ”

民主不是简单的国家形式,它不能保证自由言论和反驳言论总是得到尊重。民主社会中也有违反人权和公民权的事情发生,但这是个人或集团的失误,而不是公民自由理念的失败。而在中国,这样的理念与权力精英的统治欲望截然相反。在这样的前提下,宪法涂改再多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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