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中的“冤大头”
2013年6月27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欧盟各国财长于本周四(6月27日)晨间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一次峰会上决定,不再让纳税人首要承担拯救危机银行的责任,而是应该由银行的股东及债权方承担损失。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爱尔兰财政部长努南( Michael Noonan)在布鲁塞尔公布了这一消息。他宣称,首先银行的股东、债券持有方以及存款超过10万欧元的客户必须在银行出现危机时作出牺牲。政府以及欧元稳定机制(ESM)只有在超过了一定的额度后才会为银行填补账面上的空缺。法国在此成功贯彻了各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留自主决定权的主张。
德国财长朔伊布勒(Wolfgang Schäuble)表示:"对于普通投资者和储户来说,最新的决定不过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但对于整体金融系统的稳定来说,却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这可以抵制对欧洲银行系统内部稳定的过分担忧。荷兰财政大臣迪塞布洛姆(Jeroen Dijsselbloem)表示,新出台的规则可以让银行更为负责的行事。
该破产时就破产
成员国现在还必须和欧洲议会就法案进行商讨。努南预计各方今年年底之前会达成一致。届时立陶宛将担任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新法规让政府部门有权深入干涉危机银行的事务。从此以后关闭小型银行将变得更为容易。股东和债权方责任制,也就是所谓的Bail-in只适用于金融体系内具有重要意义的银行。这些银行能够得以整顿,并且和其它银行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如果它们破产,会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冲击。
出于对一系列连锁反应的担心,欧盟国家在2008年银行危机爆发时不敢让银行破产。在三年内,欧盟用相当于整个欧洲经济总量三分之一的资金支撑着银行业,其中许多是已经支付的担保。爱尔兰政府为此几乎破产,而银行的投资者们在拯救塞浦路斯银行业时首次"出血"。
存款10万以上可能蒙受损失
新出台的清算法标志着一种转折。目的是,让纳税人不用承担起数十亿的援救资金。从现在开始,存款额超过10万欧元的储户可能会蒙受损失。而10万欧元以下的存款则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德国财长朔伊布勒指出,这种原则看上去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会很有难度。因为每个银行的情况都有所不同。重要的是,避免银行间进行不规则竞争。
德国、荷兰以及其它国家在谈判的时候坚持制定统一规则,让债权方广泛参与拯救银行。而法国则希望各国政府在制定政策上能够享有一定的空间,保留政府在危机发生时随时提供公共财政援助的可能性。法国财长莫斯科维奇(Pierre Moscovici)表示,有必要明确的将欧元稳定机制(ESM)囊括到融资源当中。
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基石
这一银行清算法也是即将成立的欧元区银行业联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欧盟国家计划,在今年6月底之前为成立银行业联盟铺垫好基础。欧洲央行统一监管欧元区国家银行的决议已经得以通过。随着银行清算法的诞生,另一个支柱性法规也已成型。现在就差存款保险制度改革了。
欧盟本周四、五召开的峰会将迫使各国首脑更进一步。下周,欧盟委员会将提交一项法律草案。该草案试图加强各国银行清算基金之间的合作。而这个计划在正式推出之前就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德国拒绝成立统一的欧盟基金,因为这意味着德国地方银行有可能必须为法国大型银行"买单"。
综合报道:任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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