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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刑讯和取死囚器官:中德学者北京破禁忌

德国之声中文网2005年10月19日

中国每年被判处死刑的人数都高于世界其它国家的总和,而且,中国至今回避这个话题。现在,人们可以公开对此谈论了。日前,来自德国的法律专家与中国同行在北京首次开会讨论酷刑拷问、误判和从摘取死刑犯的器官用于移植等等。公开谈论这样的禁忌话题,这在中国可以说是开了先例。

越来越多的话题可以走上地面图像来源: AP

死刑是“残酷的,不人道的”,因此,中国领导人应当“尽快跟上全世界的潮流”——废除死刑,这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岳礼玲教授提出来的,她的意见在中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为越来越多的中国法律专家认为,判处死刑的做法已经过时。

这也是日前(10月17日)在北京结束的一个关于刑法改革和刑事司法改革的令人回味的会议所得出的结论。参加会议的有德国和中国的法律专家。新闻工作者也被首次准许参加这样的活动。只不过,这个会议的规模不大,只有法学家、律师、少数几位高级法院的法官,还有一些大学生,但公安人员、以及在法庭上要求并判决死刑的司法人员却没有出席会议。

会上,岳礼玲教授反驳了官方一再提出的死刑可以恐吓犯罪分子的理由,比如说中国1980年才开始对贩毒罪判处死刑,然而贩毒情况依然照旧。岳教授说:“这表明,即使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也对恐吓防范无所帮助。”不过岳教授也承认,她的“尽快”取缔死刑的要求在同行中也属少数,中国大部分法律专家认为,在中国完全取缔死刑的时机还不够“成熟”。他们提倡先减少死刑罪名,此外还必须同时“加重”活罪。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说,不再过重过多地判处死刑的前提之一,是要求中国政府要有足够的“政治自信”。他表示,绝对不应“依靠死刑手段”在中国执政。

很久以来,死刑在中国是一个禁忌话题。中国官方至今依然把死刑执行数字看作是国家机密。毫无疑问的只是,中国每年以枪决或注射毒剂的方式处决的人数多于世界上所有其它国家的总和。“国际特赦”组织估计的数字是3400人,而实际数字恐怕远远不止于此。

死刑犯待决时即被活体摘取器官

就是中国的法律学家也从有关部门那里拿不到任何信息,因此,他们目前只能依靠国外提供的数据进行研究。中国的法官不仅对杀人犯判死刑,也对经济刑事犯判死刑。中国现行刑法共有68个死刑罪名。

无论如何,中国政府现在也准备加强管理和监督。将来,最高法院将会对每一个死刑判决进行复核。但何时开始实施,参加会议的法官日前还说不上来。法律专家们提出的反对执行死刑的理由之一是误判。不少案例表明,判刑依据甚至是在拷问逼供下得到的,而辩护律师几乎没有什么证明检察官和公安在审讯时使用了暴力的机会。一位女学者告知,只要有关部门出具了一份关于被告没有受到拷问的书面声明,你就无计可施了。

近几周,一宗误判的杀人案——佘祥林案例在中国新闻界引起了极大轰动,被炒热一时。佘祥林被指控杀妻,先是被判死刑,后来还好被及时转为无期徒刑。服刑11年后,他那应当已在阴间的妻子却又再现阳世。佘祥林显然是在警方的虐待下,才供认的。

在北京举行的这次不同寻常的会议不仅只谈到了像死刑和拷问这样的敏感话题。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就批评道,死刑犯被当成活体“移植器官库”,执行死刑后其心脏、肾脏、肝脏等统统被宰割的情况时常发生,有时可能甚至是在待决前,就“按需所求”摘取其器官。据曲新久告知,有时甚至是在本人或家属已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摘取的。

曲新久呼吁,应当对中国的刑法进行人道主义改革。他警告道,允许死刑犯捐献器官存在一个“严重的隐性危机”,即医疗机构可能会“诱导或影响”法院松弛“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以扩大死刑犯基数,从而人为地提高“自愿捐献器官”的死刑犯绝对数。这位学者的结论是,对死刑犯摘取器官侵犯了人权,必须马上予以禁止。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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