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泰斗遗愿:唯法治才能推动社会进步
2011年7月4日6月22日,中国法学泰斗、新中国刑法学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的武大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马克昌,因病在武汉去世,享年85岁。
马克昌于1947年考上武汉大学法律系,1950年马克昌留校任教后,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研究生,师从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研究苏联刑法理论。1952年,研究生毕业的马克昌返回武大,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57年,马克昌被划为"右派",直至1979年彻底平反。1980年10月,他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邀请,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的讨论。随后,受司法部的委派,担任该案被告人吴法宪的辩护人。
当后来有人问他,为什么当年被划为右派,还替"四人帮"成员辩护?马克昌说,"法律告诉我们,任何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我是学法律的,总是希望这个国家能走上法治的道路。"
6月26日上午9时,马克昌的追悼会在武汉举行,他生前培养的一大批法学界人士纷纷前来追悼。他的学生有很多人已经在政法系统位居高位,也有很多成为法学界的知名专家。追思会上,人们忆及最多的是,马克昌认同社会进步,认为除了法治,别无他途。
"要想进步,我们只有依靠法治"
德国之声采访了马克昌的挚友,中国知名律师张思之。据张思之介绍,他与马克昌相识于1980年,因为同被召集到北京为审判"四人帮"做准备工作,双方对很多问题的的观点类似。其后二人保持了长达三十多年的友谊,一起见证中国的法治道路的多艰。
对于马克昌的逝世,电话另一端的张思之无比的沉痛,他也认为马克昌所表达的法治愿望是法学学者们在现今共同的愿望:"这个愿望,除了是他个人的信念,也是给我们的遗嘱,也是留给我们后走的人一份责任,他的这句话体现了最高的法律智慧,这句话是很精彩的,之所以精彩,因为这是对法律文明的高度总结和概括,实际上也是我们这么多年来,人类经验的一个概括'要想进步,我们只有依靠法治'。"
张思之也认为中国未来走上法治之路的难度非常大,中国目前在法治方面进步很小,近两年甚至没有任何进步,但他期待法学学者朝法治方向去努力。
法治社会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司法要独立
德国之声也采访了年轻一代的法学学者、中国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勋,他也认为马克昌的这个遗愿代表了法学界人士集体的看法,但其中渗透了法律人的无奈:"过去这几年来,法律或司法的状况一直在倒退,法学界的很多人士也比较困惑,过去一些年司法改革本来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可是这几年,法治的状况越来越差,在这样大的背景下,整个法律界都比较迷茫、彷徨、无奈,这句话就体现了整个法学界的时代精神。"
对于中国法治状况近年倒退的原因及改革之路,王建勋认为:"其实从道理上讲,这些原因都很简单,包括当政者也并非不明白,毫无疑问法律的改革要迈向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典型特征就是司法要独立,要有'分权制衡'、'三权分立',要确保司法的公正,要让民众在遭受不公正待遇之后,能获得司法救济,这些大的目标,整个法律界,包括当政者是清楚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一党利益等其他的原因,整个法律界的状况江河日下,法律界当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不要颓废或陷入犬儒主义。不仅包括法律人,还取决于所有民众的努力。"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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