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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维持刘汉、刘维等一审死刑判决

2014年8月7日

湖北省高院8月7日在咸宁市宣布对前四川富豪刘汉、刘维等上诉案的二审判决结果,维持下级法院今年5月对刘汉、刘维的一审死刑判决。刘汉与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长子周滨是生意合作伙伴,而近日宣布下马的周永康曾于1999年至2002年担任四川省委书记。

China Wirtschaft Todesstrafe für Liu Han
图像来源: imago

(德国之声中文网)刘汉案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主政后发起反腐运动以来最令人瞩目的私人商人的案件之一。案件之所以如此轰动而敏感,不仅因为该案的涉黑背景,还因为大陆媒体不断披露刘汉是靠着和周永康的儿子周滨交情深广而致富。他以四川为根据地发展起来的遍及电力、石油及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的"黑金帝国",也正好和周永康的资历背景及主管领域有关。

去年3月,曾排名中国富豪榜第230位的刘汉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控制。2014年2月,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共15项犯罪罪名。一并提起公诉的还有刘汉之弟刘维等35人。

2014年5月23日,刘汉、刘维等5人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另外5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被判无期徒刑,22人被判有期徒刑。刘汉一审时对检方指控组织黑道、故意杀人众多罪名,辩称自己"毫不知情、不会为区区几百万杀人"。宣判后,刘汉、刘维等提出上诉。

刘汉2010年1月在成都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8月7日,湖北省高院宣布二审判决指出,刘汉和刘维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行极其严重。虽然部分次要犯罪事实、个别罪名及量刑发生变化,但不影响死刑的适用,因此认定刘汉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维持原死刑判决,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所谓对部分次要犯罪事实、个别罪名及其量刑进行改判是指二审法庭取消了刘汉的非法经营罪名,并对刘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进行了缩短刑期,减少罚金的改判。

政商黑金帝国

中国官方媒体称,刘汉、刘维等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分析人士则认为,刘汉案其实是的一个外围案件。在正式宣布周永康因严重违纪接受调查之前,中国媒体一直没有披露刘汉与周永康之间的直接关系,只在近期暗示刘汉的发迹与周担任四川省委书记的时期吻合。在提到刘汉与周滨关系时,媒体也只是长期称周滨为"其父有强大政治影响力"的无锡籍商人,不提周永康的名字。

周永康7月29日被宣布立案调查图像来源: Reuters

7月29日。新华社宣布周永康被立案调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被立案调查的最高级别官员,同一天,中国媒体《财经》杂志报道,周永康之子周滨"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批捕。而不久前落马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成以及去年9月被立案调查的原中石油董事长、国资委主任蒋洁敏都被视为周永康的心腹大将。

刘汉、刘维等五人的死刑判决还将报请最高法院复核。在刘汉案一审宣判后,最高法院就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刘汉等36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法学家发声支持法院依法打击","依法公正审判彰显法治力量"的表态,遭到一些律师等法学界人士的质疑。他们批评最高法院是在发表倾向性评论。

来源:路透社等 编译:乐然

责编:凝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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