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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索沃独立的国际法问题

Peter Philipp2008年2月25日

国际社会上,并非所有国家都赞同科索沃自行宣布独立。国际法专家也对由此产生的矛盾提出了疑问。

国际法专家对科索沃独立提出了疑问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dpa

德国著名国际法专家波特教授早就警告科索沃不要迈出这一步。他说,科索沃独立将加剧该地区的冲突,加深业已存在的裂痕。他指出,科索沃问题体先了民族自治与领土完整之间的矛盾。

联合国安理会1244号决议规定,科索沃人有实行相当广泛自治的权利,同时决议也保障了当时的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的领土完整。波特教授指出,自决权并不包括把领土从国家分离出去的权利。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国际社会承认殖民地人民的自决权,但现在这一时代已经过去了。

除了殖民地外,国际社会对自决权问题没有一致的看法。波特说,在巴斯克地区问题上、科西嘉问题上都是这样,凡是有分裂倾向的地区,就有强烈反对分裂的运动。为什么在科索沃问题上,重要的欧盟国家和美国会另搞一套呢?科索沃与台湾又有什么不同?美国和一些欧盟国家无视通常的原则,支持科索沃分裂,对早已作为国家运作的台湾,为什么又拒绝予以承认呢?

波特教授认为,在台湾问题上必须考虑其特殊性。这里同样不能把国际承认的问题与台海两岸的法律观点分离开来。“考虑这个问题的出发点是‘一个中国’政策,也就是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只有一个合法的中国政府。过去,台湾政府也长期坚持这一立场。

台湾问题涉及的不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是一个政府与另一个政府的关系。1971年,联合国不再承认台湾政府、而改为承认北京为中国的合法代表。联合国的这一决议完全正确,因为这样并没有造成中国国家分裂。只有台湾最终在法理上放弃对中国大陆的主权要求、把领土局限于台湾,才可能导致分裂,只要不出现这一情况,台湾就是一个特殊情况。波特并不否认,国际社会顾及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作用,从而影响了对台湾的态度。

对科索沃问题,一直有争议。有人提出,在一个新的国家领土范围内形成真正有效的国家权威之前,不应过早承认其独立地位。波特认为,科索沃是否会成为其它地区效法的榜样,还要看当地的具体情况。土耳其族的北塞浦路斯和巴斯克地区就很可能效法科索沃分离出去,这也是一些国家反对科索沃独立的主要原因。

波特教授说,国际社会喜欢把科索沃问题称为“特殊情况”,但这一说法为效法者打开了大门,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走出死胡同。有效的做法是使塞尔维亚更为紧密地纳入欧盟的机制,只有在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他们才能更好地处理一些其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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