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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江陈会”重庆登场 ECFA正式签署

2010年6月29日

两岸第五次江陈会谈29日在大陆重庆登场,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代表签署了两岸经济协议(ECFA)与智慧财产权协议,同时讨论过去12项协议的执行状况。

江丙坤(左)和陈云林图像来源: AP

1945年,国民党和共产党在重庆展开谈判,后来国民政府就从大陆迁到了台湾。六十五年后,两岸又在重庆举行第五次江陈会,台湾在野党批评这是中国处心积虑的安排,充满政治意涵,但马英九政府强调,此行是两岸互惠繁荣之旅,地点只是客随主便。

两岸会谈地点的敏感性可以淡化,然而,此次江陈会签署两岸经济协议(ECFA),确实又是历史重要的一页。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表示,ECFA是一项双方互谅互让、充分释放善意的协议;他并强调,希望协议达成后,有关各方能积极推动,保证协议顺利实施。陈云林说:"我认为这将是一份平等协商、互利双赢的协议,这同时也将是一份双方互谅互让、充分地释放善意的协议,我们希望这一纸承载两岸同胞期待,凝聚两岸各方心血的协议,能够早日取得经济效益,早日切实照护两岸同胞。"

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则强调,ECFA是以平等协商与世贸组织(WTO)的原则为基础,并考量两岸特殊关系与经济结构差异,共同努力协商出的成果。江丙坤说:"这项协议的签署,不但是两岸经贸关系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两岸各自面向区域经济整合,还有全球化发展趋势之下,极为关键的一大步。"

除了签署"两岸经济协议(ECFA)"与"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外,在29日的会谈中,双方也共同回顾与检讨两会过去两年来所签署12项协议与1项共识的执行情形,其中,包括:台湾提出两岸空运航班数依然不足、重大食品安全个案有待进一步积极协处,以及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的协议架构下,及早促成重大经济犯的遣返等,应根据急迫性,订定优先顺序,由两会即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检讨与改善。

两岸并针对第6次江陈会谈议题进行讨论并取得共识。双方同意将"两岸医药卫生合作"、"投资保障协议"列为下次会谈的议题,并即时展开商谈的准备,尽早完成协商。而根据目前两会制度化协商安排,双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在台湾举行第6次"江陈会谈"。由于两会在第四次江陈会达成的共识,希望能简化会谈流程,江陈会的举办将不会把参访纳入其中,所以此次正式代表团的行程只有3天。30日江丙坤与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会面后,海基会代表团即返回台湾。

ECFA协议签署现场图像来源: AP
6月26日台湾部分民众举行抗议签署ECFA的示威活动图像来源: Sarah Berning

作者:尼尔(台北特约记者)

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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