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城管暴力执法?中国政府制定对策
2015年12月31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新华社周三(12月30日)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改进城市管理的工作意见"。该文件希望对备受争议的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全面的整顿改革。城市管理的职责被定义为以下内容: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中国城市管理的工作中,一般是城管人员同警方一道共同完成执法的任务。但一直以来城管人员存在着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常常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映。路透社的报道指出,这些问题人权机构早就指出过,他们认为城管人员缺乏训练,工作中没有监督机制。
"工作意见"制定的总体目标规定, 到2017年年底时,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2020年,完善城管法律法规和系列标准,初步形成现代化治理城市的体系,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该文要求发挥公众意见的作用,加强对执法官员的监督:"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
负责城管一项的中央部门是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该部部长陈政高周四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缺乏专门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各市、县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督促和指导";"职责边界不清,城管执法机构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而这一局面必须得到改变。
他提到,有些城管人员的素质不高,执法时服装标识不统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陈政高说,目前尚缺乏有关城市管理的专门的法律法规。他说,城管工作涉及53部法律法规,有的长期没有修订,有的存在交叉重叠,已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城管工作人员对街头路边的小商贩采取粗暴管理的事件,常会引发公众不满。
2013年一名卖西瓜的商贩在同城管人员的争斗中被打死,社会舆论对此发出强烈愤慨与指责。而这一事件不过是众多类似中被曝光从而引发社会反响的一个事例,商贩被城管人员殴打、没收商品或甚至将其关押的事件在中国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