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刘晓原谈经济危机背景下中国群体性事件
2009年2月4日对于陈锡文所表示的地方干部腐败导致农民群体性事件,刘晓原律师深表赞同。他说:"确实许多群体性事件的爆发与地方官员的腐败有关系。以贵州瓮安事件为例,也是因当地多年来地方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而起,最后由一个女孩的死所引发的。还有云南孟连事件,当地很多官员参与到企业里面投资,由于经济纠纷引发了群体事件。"
而对于陈锡文所强调的,处理突发性事件原则不能使用警力,刘晓原律师则表示:"不能蓄意动用警力,这是对的。但是在实践中,却不是这样。一些群体事件一出来,地方政府一些官员总是定调说是一小撮被人利用的,不明真相的群众怎么怎么样,总是把责任往民众这一方推托。他们首先不会检讨自己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那么,应当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呢?刘晓原律师认为:"首先要对矛盾的根源,平时对官员的腐败加强监督。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刚刚出来的时候,要妥善的处理。不能随便动用警力来镇压。你看孟连事件就开枪了,打死了民众。翁安事件也是。因为刚刚开始,民众手中是手无寸铁的。而民众的怒火引烧了之后,我想动用警力有时也解决不了问题。"
负责农村工作的官员陈锡文也强调,一旦发生了突发性的社会矛盾,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到第一线,直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做解释和说服工作。但刘晓原律师认为,在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的情况下,地方领导人可能会担心无法控制局面而动用武力。去年11月3日,中国公安部长孟建柱就曾表示过,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然而刘晓原律师指出,在那之后还是发生了甘肃陇南事件。他说:"因为地方的一些社会矛盾很严重,一旦一个事件引发以后,民众的怒火就起来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官员想,我不动用警力,就压不下去,他认为可能就会出现很严重的后果和局面。这样的话,他只能动用警力了。"
刘律师表示,只要根本矛盾不解决,即使一次群体性事件得到平息,也很难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但不动用警力,至少能防止形势恶化。
2009年是一个敏感的年份。2000万失业农民工以及新增500万需就业农民工的严峻形势更令人担心农民群体性事件数量的增加。刘律师表示,政府可能已经对情况有所预料,准备更好地做排查工作,看如何化解矛盾。
那么,在陈锡文这一表态之下,地方政府面对群体性事件是否会在使用警力上更为谨慎呢?刘晓原说: "这个主要看地方政府了。一旦一个事件起来,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动用警力能不能解决。我认为,地方政府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可能只能从实践中来检验。因为陇南事件就是公安部、中央的领导说了要慎用警力之后才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