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看我私人短信?法院说OK
2016年1月1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你在给谁发信息?"如果是你的老板在问,那么一项新的裁决意味着,你不能再用一句"抱歉,这是私事"来回应了。
事实上,欧洲人权法院作出裁决,你的雇主不但有权知道你在给谁发信息,还有权知道你在写什么。
周二(1月12日),欧洲人权法院驳回了一名罗马尼亚工程师的上诉。他于2007年被解雇,此前他所在的公司发现,他在上班时间用公司的网络处理私人事务。
法庭出示了这位名为巴布勒斯库(Bogdan Barbulescu)的工程师在雅虎上与兄弟及未婚妻45页的聊天记录。
欧洲人权法院法官认为,这名工程师的老板监控其网络活动是在权限以内,因为公司规定严格禁止因私人目的网络聊天。公司之前让巴布勒斯库设立这个雅虎帐户只是为了回答客户的询问。
向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上诉以前,巴布勒斯库已经在罗马尼亚法院败诉。他此前的希望是,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一个人的"个人与家庭生活、家庭住所和个人通讯"有权受到尊重,会裁决其雇主违反该公约。
并非尚方宝剑
但法官认为,"一名雇主想要确认雇员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其本职任务"并非"没有道理"。此外,法官还指出,其雇主认为所进入的是一个工作帐户,因此并没有什么错误。
尽管如此,法院也向德国之声表示,本案的裁决并非"雇主在工作时间监控其雇员私人通讯的全面绿灯"。
欧洲人权法院的七名法官中有一人不同意宣判结果。该名法官阿布奎基(Paulo Pinto de Albuquerque)在法庭上详细解释巴布勒斯库在工作时间的个人通讯既没有花费太多时间,也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他认为,解雇巴布勒斯库的决定是"不恰当的"。
"老大哥"的风险
法官阿布奎基提醒说,除非公司明确规定其互联网使用政策,否则"在工作场所的互联网监控可能面临被雇主滥用的风险,即如同一位没有信任感的'老大哥'一样悄悄站在雇员的身后,好像后者不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且也将个人生活也卖给了雇主一样。"
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对于47个签署欧洲人权公约的国家有效,其中也包括德国。如今任何一方有三个月的时间期限对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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