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为何说朝鲜是“门槛核大国”?
200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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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门槛核大国”的定义大体上是:有能力在短时间内生产出核武器的国家。被划入这个概念的,除了朝鲜之外,还有伊拉克,伊朗,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
定义为正式核大国的目前只有五个国家,即美国,俄国,英国,法国和中国。印度和巴基斯坦虽然自1998年核试验以来实际上已经是核大国,但他们始终不承认拥有核武器。以色列同样应该属于核大国,但它也从来不承认。巴西、阿根廷和南非本来也属于“门槛核大国”的范畴,但它们已经停止发展核武器。
1968年,美国、苏联和英国签署了禁止核扩散条约。条约禁止核大国向非核国家出售核武器,同时作出了裁减军备的规定。法国和中国于1992年加入了这个条约。
条约规定参加该条约的非核武器国家不得生产或购买核武器,但保证它们可以得到用以和平使用核能目的的技术。这些国家有义务让设在维也纳的国际核能组织IAEO来监督他们的核工业。
1970年生效的这个条约首次有效期为25年。每隔5年,就在大会上对条约的有效性进行复核。1995年5月,已有178个国家签署了的这个条约在美国被重新定义为无时间限制的,无条件的。在2000年5月在纽约举行的复核大会上,5个正式的核大国同意彻底销毁他们的核武器。但没有规定具体期限。
北朝鲜于1985年签署了这个条约。1993年,在美国的禁运威胁下,它撤回了退出条约的申请。假如朝鲜当时退出这个条约,那它将是开创首例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