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吁释放黎智英 德国总理访中将谈及人权议题
2026年2月10日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西九龙法院週一(2月9日)就《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案宣判刑期。对黎智英的判刑引发多国政府、国际组织及人权团体关切。欧盟、美国与英国明确呼吁立即释放黎智英。不过,近月来,多位造访中国的各国领袖,在寻求与中国深化经贸合作之际,普遍避免过于直接的质疑中国人权问题。
英国首相发言人批评称,这是一场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北京对香港实施《国安法》的目的,是为了噤声中国的批评者”。他强调,英方将持续在最高层级向中方提出此案。首相斯塔默(Keir Starmer)亦证实,已于今年1月与习近平会晤时提及黎智英案,但相关交涉是否取得实质进展,仍不明朗。
美国国务卿卢比奥在社群平台X上指出,这样的判刑结果是“不公且悲剧的结局”,敦促中国与港府基于人道理由,准予黎智英假释。去年底,美国总统特朗普曾表示,黎智英被判有罪令他“感到非常难过”,并称曾请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考虑释放黎智英”。
欧盟外交事务发言人希佩尔(Anitta Hipper)表示,欧盟强烈谴责判刑结果,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英国外交大臣库珀(Yvette Cooper)则指出,对78岁的黎智英而言,20年刑期等同实质无期徒刑,“港府必须结束这场令人发指的折磨,让他回到家人身边”。
德国外交部亦对黎智英遭判20年一事表示关切。2月底,德国总理梅尔茨(Friedrich Merz,又译默茨)即将造访中国,其发言人称他此行将提到人权议题。
现年78岁的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捕后,已遭关押近5年,去年12月15日被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成立。
2月9日,法院在判刑理由中指出,黎智英在相关“串谋行为”中扮演“主要策划者”角色,属于加重量刑的重要情节。法官虽考量其高龄、健康状况及长期单独囚禁等因素而略为减刑,但仍认定其“犯罪行为严重且性质恶劣”,最终判处20年徒刑。
人权团体批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图尔克(Volker Türk)认为,该裁决不符国际法,必须撤销。他指出,判决显示香港《国安法》中含糊且过于空泛的条文,可能在解释与执行上侵害香港的人权保障。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也指出,黎智英的起诉与审理过程涉及多项严重侵害公平审判权的情形,包括由政府指定法官审理、剥夺陪审团审判权、长期羁押候审,以及无法聘请自行选择的辩护律师。
人权观察并强调,因行使言论自由而遭起诉,已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透过《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纳入香港法律体系,但现行国安法律制度与相关人权保障并不相容。
无国界记者组织(RSF)秘书长柏儒廷(Thibaut Bruttin)形容,黎智英是香港新闻自由的象征,“今天是关心媒体自由者黑暗的一天,香港新闻自由在今天画下句点”。
针对黎智英遭判20年刑期,香港特首李家超回应称,判刑“彰显法治、伸张正义、罪有应得”。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亦表示,黎智英是多起“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依法理应予以严惩。他强调,实施《国安法》有助维护社会稳定,并敦促各国勿干涉中国内政与香港司法。
根据官方数据,自2020年《国安法》实施以来,港府已以国安罪名逮捕至少365人、定罪174人,几乎所有被起诉者最终均遭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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