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十月三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的调查结果公布。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被追缴税款2.55亿元,加上各种罚款、滞纳金,范冰冰一共被罚缴近9亿元。范冰冰也高调发表"道歉信",表示悔过。但是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仍在继续。
十月二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告,要求地方税务部门通知本地影视业企业及高收入影视业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税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这场针对娱乐圈的税务风暴,显然已经令影视圈风声鹤唳。素有影视业"避税天堂"之称的新疆霍尔果斯小城现在已经出现"资本大逃亡"的场景。中国媒体报道称,霍尔果斯只有人口六万,但由于出台了吸引投资的税务优惠政策,吸引了内地企业纷纷在此间开设公司。2017年度,霍尔果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为22615户,注册资本(金)302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7.7%、202.5%。《中国证券网》周二发文称,"影视传媒公司在霍尔果斯开一家子(孙)公司,几乎是'标配'。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新三板16家简称中带'影视'二字的挂牌公司中,有13家都在霍尔果斯开设有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占比超过80%。"然而,作为范冰冰事件的连锁反应,霍尔果斯的热度显然在急剧下降,证券网写道:"税收风暴冲击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新三板26公司注销该地子公司"。
八月一日起,中国对影视界开始执行新的税制,"税率从原本最低6.7%左右,直接飙升到42%,而且要求按照新税制一次性补缴6个月的税款。"来自中国媒体的消息称,受新税制的影响,目前已经有超过七十多部已经开拍的影片被投资方叫停。而股市上,同影视有关的股票也是一派凄凉景象:除去仍在停牌的万达电影,其余23家影视行业上市公司中,年初至今无一上涨,跌幅最大的是文投控股,跌幅为76.66%。此外,跌幅超过40%的还有7种股票,包括中南文化、唐德影视、慈文传媒等公司的股票。
对于影视界的肃杀氛围,中国网民们大多数乐观其成,天涯论坛上一名网友写道:"赶紧去国外发展吧,偷税漏税中国不需要这种人!一堆所谓的明星,是为国家做出什么伟大贡献了?挣那么多钱,几千万,上亿还不交税,中国真该好好整顿娱乐圈了,风气太坏!"一位中国税务专家对《星岛日报》表示,当局对影视界大打税务牌可谓一举两得,既可以对大牌明星们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又可以在贸易战的大背景下充实国库。
明星一个小时可以轻松赚上你一辈子的积蓄。但是他们也像你这样乖乖交税吗?范冰冰人间蒸发数月后,终于表态接受中国官方对其偷税漏税的调查结果。但其实在演艺圈,逃税绝对不是范冰冰一个人的问题,但大家的命运却各不相同。
图像来源: Reuters/E. Gaillard“范冰冰去哪儿了”这个问题如今终于有了一种答案。虽然仍未正式露面,但中国官方已经对这位自称“不遗余力”冲锋爱国的女明星指出了一条“交钱从宽,抗拒从严”的路。中国税务机关对她处以高达8亿多人民币罚款,并公告一系列逃税“罪状”。对这位天价女星来说,也许不幸中仍有“大幸”,至少她还有机会逃过刑责。
图像来源: AP……应该是现在范冰冰事件背后新呈现出的关注点。同样是逃税漏税,两个时代,两位女明星的待遇大不相同。2002年中国国税机关查出,自1996年起,刘晓庆以及其公司即以虚报收入与支出的方式逃漏税,总共逃税一千四百万人民币。6月19日,刘晓庆在北京被拘捕到案,其后关押至秦城监狱下属第一看守所。刘晓庆一夕变白头。熬过了大约1年的牢狱之苦后,在姜文的帮助下获保释出狱。“姜文倾其所有保晓庆”的故事也成为民间流传的佳话。与范冰冰遇难时,沉默不语的未婚夫李晨形成鲜明对比。
图像来源: Shanghai Film Studios90年代中国大陆的流行乐坛天后。与刘晓庆一样,是当时中国家喻户晓的演艺界明星。同样因为偷税被国家机关处理。1998年9月底,新华社援引中国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报道称,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间,与8个演出承办单位扣缴义务人共同偷税事实成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拟对毛阿敏处以所偷税款3倍的罚款,共计81.33万元。中国税务出版社还曾为此推出披露毛阿敏偷税案的书,名为《失落的天使——毛阿敏税案实录》。不过这都是老皇历了,网传她现任丈夫解直锟是中植集团董事局主席,2014年胡润富豪榜上拥有120亿身家。在众多老牌明星重返中国娱乐圈分羹的今天,毛阿敏仍然非常低调,很少抛头露面。
图像来源: Imago/Xinhua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学习过西方美术史,经济学双主修学士学位的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也没能躲过逃税的诱惑。1996年,林志玲被指逃漏92至94年个人综合所得税(简称:综所税),遭台湾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819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180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后判决林志玲需缴684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50万)的税款,林志玲当天因身在外地没有出庭。
图像来源: Imago/Pacific Press/Zhong Fubao凭借一首“心太软”红遍中国大江南北的任贤齐在逃税上可不会心软。2008年,台湾税务部门指责他未将《笑傲江湖》64万元的片酬纳入所得保税,而且还漏报公司业务报酬136万元。法院认定后补税52万元,罚款29万元。有报道指“小齐”认为片酬并非个人所得,必须扣除成本花费,更透过经理人表示所有帐目已交由会计师处理,小齐并非刻意漏税,后提出上诉。
图像来源: Imago/VCG因涉嫌逃税,这位唱功浑厚,形象多变,如今微胖的台湾流行乐坛大姐大被媒体冠上了“欠税天后”的称号。2005年初,台湾地区税务部门曾点名要求张惠妹为高达3000万台币收入补交税款。而据称这个数字,创下了台湾艺人单次补税金额最高纪录。当年在丰华唱片公司,张惠妹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其演唱会的巨额所得以“执行业务所得”类申报,但台湾地区税务部门却认定这笔收入应属“薪资所得”。依照台湾的计税方法,若以“执行业务所得”申报,应先扣除60%左右的业务成本,剩下的40%才列为课税所得,而“薪资所得”则只扣除新台币7.5万台币的特别扣除额,其余全部需要纳税。由于两者计税结果相差悬殊,台湾地区税务部门认为张惠妹应补缴1200万台币。但同时台湾财政部专员强调张惠妹不存在偷逃行为,只是在申报所得税时,对‘执业所得税’和‘薪资所得’产生误解。
图像来源: Imago/imaginechina台湾税务机关近年就艺人申报税项作出多个调查,不少艺人被查税后都输了官司,只有大小S打逃税官司胜诉,成为当时那几年难得的例子,不过她们很可能还要补税。因为台湾国税局2009年又以个人税金重新计算为由,发现两人几年来赚逾亿元新台币(约人民币2000千万元),故要求这两人补税近千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20万元)。另外小S徐熙娣也曾被单独要求补税,据称她为了节税成立工作室,遭台湾国税局认定须按照较高税率交税,要求她要补缴将近6年的税金差额,小S提起行政诉讼胜诉,免补缴近185万元台币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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