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道歉不是因为知道错了,而是因为被查出来了",这是名为"Grinkgo杏子"的微博用户对范冰冰微博帐号10月3日发布的一封"致歉信"的反映。范冰冰在道歉信中表示,对于逃税,是因为自己长期以来没有"没有摆正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才致问题出现。
虽然范冰冰仍未正式露面,但公众舆论,外加中国境内外媒体问了好几个月的"范冰冰去哪儿了?",如今终于有了一种答案。中国官媒也在公布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查处结果的同时,给这位自称"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上展示我国文化而自豪,并不遗余力为此冲锋"的中国娱乐界大腕打开了一扇交钱从宽、抗拒从严的"后门",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范冰冰对此的表态是"完全接受",并会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 ,"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范冰冰免于刑罚的法律依据
仔细研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发现,经过2009年修正的中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09年第七次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修正案推出之前的原条文中,并没有对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的当事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范冰冰此次之所以能免受刑事处罚,不仅因为她表示愿意补缴所有税款、罚款,还因为税务部门指出她不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范畴之列。而这一条,也是2009年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内容。
明星一个小时可以轻松赚上你一辈子的积蓄。但是他们也像你这样乖乖交税吗?范冰冰人间蒸发数月后,终于表态接受中国官方对其偷税漏税的调查结果。但其实在演艺圈,逃税绝对不是范冰冰一个人的问题,但大家的命运却各不相同。
图像来源: Reuters/E. Gaillard“范冰冰去哪儿了”这个问题如今终于有了一种答案。虽然仍未正式露面,但中国官方已经对这位自称“不遗余力”冲锋爱国的女明星指出了一条“交钱从宽,抗拒从严”的路。中国税务机关对她处以高达8亿多人民币罚款,并公告一系列逃税“罪状”。对这位天价女星来说,也许不幸中仍有“大幸”,至少她还有机会逃过刑责。
图像来源: AP……应该是现在范冰冰事件背后新呈现出的关注点。同样是逃税漏税,两个时代,两位女明星的待遇大不相同。2002年中国国税机关查出,自1996年起,刘晓庆以及其公司即以虚报收入与支出的方式逃漏税,总共逃税一千四百万人民币。6月19日,刘晓庆在北京被拘捕到案,其后关押至秦城监狱下属第一看守所。刘晓庆一夕变白头。熬过了大约1年的牢狱之苦后,在姜文的帮助下获保释出狱。“姜文倾其所有保晓庆”的故事也成为民间流传的佳话。与范冰冰遇难时,沉默不语的未婚夫李晨形成鲜明对比。
图像来源: Shanghai Film Studios90年代中国大陆的流行乐坛天后。与刘晓庆一样,是当时中国家喻户晓的演艺界明星。同样因为偷税被国家机关处理。1998年9月底,新华社援引中国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报道称,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间,与8个演出承办单位扣缴义务人共同偷税事实成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拟对毛阿敏处以所偷税款3倍的罚款,共计81.33万元。中国税务出版社还曾为此推出披露毛阿敏偷税案的书,名为《失落的天使——毛阿敏税案实录》。不过这都是老皇历了,网传她现任丈夫解直锟是中植集团董事局主席,2014年胡润富豪榜上拥有120亿身家。在众多老牌明星重返中国娱乐圈分羹的今天,毛阿敏仍然非常低调,很少抛头露面。
图像来源: Imago/Xinhua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学习过西方美术史,经济学双主修学士学位的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也没能躲过逃税的诱惑。1996年,林志玲被指逃漏92至94年个人综合所得税(简称:综所税),遭台湾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819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180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后判决林志玲需缴684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50万)的税款,林志玲当天因身在外地没有出庭。
图像来源: Imago/Pacific Press/Zhong Fubao凭借一首“心太软”红遍中国大江南北的任贤齐在逃税上可不会心软。2008年,台湾税务部门指责他未将《笑傲江湖》64万元的片酬纳入所得保税,而且还漏报公司业务报酬136万元。法院认定后补税52万元,罚款29万元。有报道指“小齐”认为片酬并非个人所得,必须扣除成本花费,更透过经理人表示所有帐目已交由会计师处理,小齐并非刻意漏税,后提出上诉。
图像来源: Imago/VCG因涉嫌逃税,这位唱功浑厚,形象多变,如今微胖的台湾流行乐坛大姐大被媒体冠上了“欠税天后”的称号。2005年初,台湾地区税务部门曾点名要求张惠妹为高达3000万台币收入补交税款。而据称这个数字,创下了台湾艺人单次补税金额最高纪录。当年在丰华唱片公司,张惠妹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其演唱会的巨额所得以“执行业务所得”类申报,但台湾地区税务部门却认定这笔收入应属“薪资所得”。依照台湾的计税方法,若以“执行业务所得”申报,应先扣除60%左右的业务成本,剩下的40%才列为课税所得,而“薪资所得”则只扣除新台币7.5万台币的特别扣除额,其余全部需要纳税。由于两者计税结果相差悬殊,台湾地区税务部门认为张惠妹应补缴1200万台币。但同时台湾财政部专员强调张惠妹不存在偷逃行为,只是在申报所得税时,对‘执业所得税’和‘薪资所得’产生误解。
图像来源: Imago/imaginechina台湾税务机关近年就艺人申报税项作出多个调查,不少艺人被查税后都输了官司,只有大小S打逃税官司胜诉,成为当时那几年难得的例子,不过她们很可能还要补税。因为台湾国税局2009年又以个人税金重新计算为由,发现两人几年来赚逾亿元新台币(约人民币2000千万元),故要求这两人补税近千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20万元)。另外小S徐熙娣也曾被单独要求补税,据称她为了节税成立工作室,遭台湾国税局认定须按照较高税率交税,要求她要补缴将近6年的税金差额,小S提起行政诉讼胜诉,免补缴近185万元台币的税金。
图像来源: Imago/Zumapress 尽管如此,范冰冰逃税涉嫌金额数亿,却能免被追究刑事责任,仍然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最新焦点。就在她发表道歉信的微博文章之下,名为"铅笔唯橡皮解忧"的用户表态称:"@刘晓庆 九个亿不用坐牢吗?"。名为"愚人随缘XJ"的用户说:"如果不是有人爆出来哪?是不是继续偷下去?德艺双馨哪一个做到了?""一个很耳的名字"写道:"这道歉信,觉好像有钱真的可以践踏法律!我总感觉怪怪的"。
回想起前几年也是首次被抓获,却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离职空姐李晓航代购案,律师邵万雷的第一反应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但站在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上,陆德劭和律师事务所的邵律师向德国之声表示,对于范冰冰的处罚,--假定案情清楚且没有任何案外干扰因素,是符合《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的;对于范冰冰只处以经济处罚而不是人身处罚,"实际上是符合现代刑法中的人道主义思想的,我认为没有什么可指摘的。"
"你补税了吗?"还要继续流行下去
而针对公众舆论如今把同样是逃税的明星艺人和当年震惊全中国的刘晓庆逃税案相比的做法,邵万雷指出,刘晓庆当时入刑被剥夺人身自由,是依据当时的刑法做出的判决,时过境迁,现在已经很难做出客观的评价,"这两起案件缺乏可比性"。而对于代购空姐李晓航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他认为"明显是量刑畸重"。邵万雷指出:"如果对范冰冰的处罚对今后涉及征税的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都有指导意义,则无疑能够令纳税人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作为中德法律专家,邵律师希望这能够成为现实。
而在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樊勇看来,税务部门对范冰冰的处罚决定"总体上兼顾了法律、社会和政策效果",他在接受"新华社"财经专栏的采访时表示:这种处罚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区分情形、综合考量的宗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也向新华社表态称,刑法规定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目的在于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
如此看来,中国演艺圈如今流行的那句"你补税了吗?",还得再流行一段时间。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福布斯》2016全球十大最高收入女演员名单出炉,有着“我就是豪门”名言的范冰冰排名第五,是唯一上榜的华人女星。“大表姐”詹妮弗·劳伦斯蝉联榜首。
图像来源: Imago范冰冰以1700万美元的年收入(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之间)排在2016《福布斯》全球十大最高收入女演员(The World's Highest-Paid Actresses 2016)的第五名,她也是榜单上“唯二”的非好莱坞演员之一。
图像来源: Getty Images/C.Bilan演技和颜值俱佳的华人女演员这么多,凭什么范冰冰就可以登上富豪榜?戏里戏外都很拼命的“范爷”除了出演影视作品之外,还自己担当制片人,每每登上国际红毯都是带足了气场,在时尚圈备受宠爱,各种广告代言更是接到手软。作为路易·威登的代言人,称职的她出席宣传活动也常常是一只LV包不离手。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因出演《饥饿游戏》而红遍全球的詹妮弗·劳伦斯(Jennifer Lawrence)以4600万美元的年收入稳居全球最高收入女演员宝座。在2015年公布的榜单上,这位在银幕之下以率真搞笑著称、被中国粉丝昵称为“大表姐”的好莱坞女星也是遥遥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Images/J. Strauss这位31岁的美国女演员以2500万美元的收入排在第三名。金发碧眼丰胸细腰的她符合好莱坞性感偶像的所有标准,曾成功出演《戴珍珠耳环的女孩》、《迷失东京》等影片中的经典角色,近年来在多部影片中塑造的“黑寡妇”形象也深入人心。图为约翰逊2015年在《复仇者联盟2》中的剧照。
图像来源: picture alliance/dpa/Jay Maidment/Marvel不少80后一代的大学闲暇时光就是在宿舍里看着《老友记》(Friends)度过的。而詹妮弗·安妮斯顿(Jennifer Aniston)在剧中饰演的瑞秋这一角色更是永恒的经典。如今这位女演员已经47岁,但仍然保持着标志性的柔顺金发和邻家女孩般的亲和微笑。在过去一年里,她以2100万美元的收入在女星富豪榜中排名第四。
图像来源: picture alliance/landov/D. Moloshok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位获得奥斯卡影后的南非女演员,她曾为塑造女魔头的角色而不惜增肥、扮丑,也曾在红毯上艳惊四座。41岁的塞隆多年来一直担任迪奥“真我”香水的代言人。年收入1600万美元的她排在2016全球女性“吸金榜”的第六名。
图像来源: Reuters/L. Nicholson一部《漂亮女人》(Pretty Woman)令这个有着迷人大嘴的女演员一炮而红,不过直到11年后她才等到了自己的奥斯卡影后头衔。茱莉娅·罗伯茨在过去一年里收入1200万美元,排在女演员收入榜单的第八名。
图像来源: imago stock&people前面提到范冰冰是榜单上“唯二”的非好莱坞演员之一,那么另一位就是出生在丹麦的印度女演员迪皮卡·帕度柯妮(Deepika Padukone)了。这位有一双深邃大眼和迷人酒窝的宝莱坞“一姐”以1000万美元的年收入排名第十,30岁的她已经出演了不下20部电影作品,被称作宝莱坞的“票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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