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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谁来监督德国的幼儿园?

李鱼
2017年11月24日

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丑闻已酿成了大规模的舆论事件。反省的时候,可以看一眼德国是怎样打击对儿童的性侵以及对幼儿园质量的管理。

Ampelmännchen in der Kita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F. Gambarini

(德国之声中文网)围绕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一家分园虐童事件,网上一时传闻铺天盖地,形成舆论狂潮。有些说法令人震惊,目前真假难辨。其中可能最具爆炸性的是所谓"老虎团"集体对孩子实施性侵的说法。暂且撇开老虎团事件的真伪,去关注性侵这一现象在德国的存在、它的处理和防范。

对儿童性侵,刑法伺候

对儿童犯有性侵不仅犯法,而且是重罪。德国刑法第176条规定,对14岁以下儿童以及少年进行性行为,属于犯罪,量刑在6个月至10年之间。对儿童实施性侵在德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孩子还在上小学时,学校就会召开家长会,要求在家里配合学校增强孩子的防范意识。德国联邦政府还专门设有防范儿童性侵独立专员一职,根据这个机构的统计,2015年德国报案的性侵儿童及青少年事件超过12000起。不过,这些案例大多发生在家里,尤其是亲友和熟人之间。

成为舆论焦点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Imaginechina/Stringer

幼儿园发生的性侵案例并不多,进入公众舆论的被告多半是男性。今年年初,一名幼儿园男性老师性侵女童案宣判,被告获刑2年半。被告从2010年至2014年担任这家教会幼儿园的老师,他在法庭承认期间性侵了11名女孩。另一起发生在盖尔森基辛一个幼儿园的性侵事件也牵涉一名男性老师,被告承认对3名女童有过性侵行为后,法庭因被告可能的心理疾病不为其行为负责而未能定罪。

今年11月,德国联邦家庭儿童与青年部推出新修订的《保护儿童免于性侵的保护条例》,在刑法、法律程序、受害者受到保护的权利、对受害者提供咨询与协助以及数字媒体5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以上领域在加强防范性侵上进行实质性合作。

监督幼儿园?法律很宽泛

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曝光的丑闻并不单单聚焦性侵,它还严重暴露了幼儿园在管理质量以及监管机制上出现漏洞。再来看一眼德国的情形。

德国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保证幼儿园质量的法律。不是没有呼吁,而是政府对这一事宜一拖再拖。在许多业内人士眼里,出台这一法律势在必行。

2007年德国开始大面积扩建幼儿园,2006年国家为幼儿园一项耗资约100亿欧元,到了2014年,该数字上升到230亿欧元,扩大了一倍多。新增添了6000多所幼儿园,新雇用17万幼儿教师,幼托的位置增加了50万个。资金有了保障之后,谁来保证质量呢?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A. Burgi

一名幼儿园老师对德国之声表示,现在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没有地方,而是怎么找到有资质的幼师。

德国2012年就出台了联邦儿童保护法规定,其中内容有,幼儿园的雇主必须向有关监督部门立即上报那些对儿童以及青年的身心健康有负面影响的事件。只是,监督部门不做统计,也没有将数据向州一级汇报的义务。而不汇报,也没有人过问。德国16个联邦州当中,只有5个联邦州作了有关的统计。

解聘:揭露和被揭露的风险同在

《时代周报》去年报道,揭露幼儿园的弊端的人有可能受到惩罚,一名实习幼师将发现的弊端向青年局进行汇报,此后不久她就得到了幼儿园雇主的辞退信。

一旦有人告发园内出现弊端,监督部门比如地方青年局应该开始调查。《时代周报》追踪的一个案子里,家长把诉状送到了法院,司法机构进行了两年的调查,列了长长的一个园方"犯规"的清单,但因为证据不足,法院无法立案。不过,这个幼儿园的相关4名老师已被解职。

另一个案例里,一名幼师被孩子告发说强迫儿童吃饭,家长报警后,青年局和警方都开始调查,要求相关幼师罚款2000欧元,遭到拒绝后,法院开始受理该案。不过此前这名幼师已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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