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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轻率离婚 中国拟设一个月冷静期

2018年8月28日

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中国拟在民法中增加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德国之声请妇女权益保障团体和家事事件律师提出分析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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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设离婚冷静期。有民众表示,“结婚才需要吧”。图像来源: picture alliance/dpa/Z.Duan

(德国之声中文网)  根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报导,中国27日提交13届全国人大常委审议的民法典拟增加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报导中提到,这是为了遏制高离婚率与“闪离”现象。根据中国民政部公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有437.4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比2016年成长5.2%。数据同时显示,中国离婚率呈逐年上升态势,由2010年的千分之2上升到2017年的千分之3.2。

报导中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沉春耀指出,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报导也提到,中国轻率离婚的情形为数不少,有的早上刚领完结婚证,下午就进了离婚登记处。有的离婚理由是度蜜月的地点产生分歧。有的甚至因为夫妻两人挤牙膏的方法不同而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面对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近年不但普遍存在第一次诉请离婚都会被判不离婚的潜规则,各地法院还相继推出“离婚冷静期”并积极劝和。

面对离婚率节节攀升,中国政府亲自出手发起婚姻保卫战。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ChinaFotoPress/MAXPPP

妇女团体:恐污名化离婚者

德国之声针对此事访问台湾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秦季芳,她表示这种规定可能会污名化离婚者。

她说:“不是每件离婚都是冲动的,硬性规定一个月很荒谬。大部分下定决心要离婚的人,其实已经想很久了,不会被这一个月影响。离婚率高反映的是对婚姻出现状况的人没有提供适当的协助。重点是婚姻的品质,而不是盲目追求离婚率高低。”

秦季芳认为从结婚开始就应该有人提供谘商和协助,不是等到要离婚了才强迫双方冷静一个月。“离婚者需要的是协助,让他们不适合的人好聚好散,而不是让人在离婚过程中感到丢脸或做错决定。”

根据中国民政局2018年数字,结婚率连4年降,离婚率连16年升。图像来源: Imago

针对有中国律师表示,“若只是感情破裂,则应当给予冷静期,但若存在家暴等违法犯罪因素,则建议立刻离婚。”秦季芳则认为有许多家暴案件都被包装在“感情破裂”的原因下,连成案都不容易,再加上“冷静期”,恐怕会影响原来因家暴案件诉请离婚的受害者。

家事事件律师:情感教育才是重点

德臻法律事务所李晏榕律师向德国之声表示,她认为应该回归制度去思考,中国社会和文化中是否有逼迫大家结婚且没有其他的选择的状况。

她说:“在儒家文化里有适婚年龄和长辈的压力,不像西方有伴侣制度,而是必须进入婚姻制度才能受法律保障。这是一个全有或全无的概念。在当代应该要讨论婚姻制度是否应该松绑,有其他法律肯认的伴侣形式。给年轻人有共组家庭,但又不想绑这麽紧的需求。”

李晏榕认为设“冷静期”矫枉过正,成年人本应为自己负责。真正需要的是法律专业协助和情感教育。“应该有律师协助离婚者确认有关亲权和金钱的安排,就算是两愿离婚,法院也可以协助确认双方权益。”至于情感教育,李晏榕说:“要去思考的是结婚对你的意义是什麽?当中有什麽权利和义务,而不是怀抱跟事实不相符的期待。期待落空自然想要离婚。”

至于离婚率提高,她认为不需过度紧张,甚至某种程度代表“女性自主意识提升”。现代女性在经济能力提高后,如果发现婚姻没有办法达到需求,要离开会比较容易。

有中国网友在微博上说:“房子太贵,疫苗又假,奶粉有毒,压根不想生孩子,那结什么婚?”图像来源: Reuters/Stringer

夏立民/罗法 (发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