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观察:究竟谁在煽动民族仇恨?
2015年5月18日(德国之声中文网)遭受一年之久的关押审查之后,人权律师浦志强被北京市第二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罪名是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据报道,起诉书中唯一的罪证来自浦志强发表的数条微博。
中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或者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情节恶劣的行为,曾经被称作流氓罪。近年来,这个罪名被广泛用于惩罚政治异议言论,显得十分滑稽。如此滥用刑法,本身就是一种流氓作派。
煽动民族仇恨罪在汉人中并不多见。2014年,原中央民族大学教师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指控的"罪行"包括散布分裂思想,煽动民族仇恨。2013年,喀什地区莎车县、英吉沙县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罪,判处9名维吾尔族人5至10年徒刑。
浦志强以参与公共事件推动人权和法治为人所知,针对民族问题仅仅发表了一些常识性的意见。警方和检察院花了一年时间搜罗到的所有这类意见,加起来也不过三五条微博。这些微博意在批评中共民族歧视政策,谴责武警和军队在新疆和西藏的粗暴用武,呼吁民族权利,思索民族和解之道,"煽动民族仇恨"从何谈起?
刑法中将煽动民族仇恨罪与民族歧视罪相提并论,这是十分恰当的,因为真正的仇恨来自歧视。对浦志强的指控,让很多网民有机会思考,究竟谁在煽动民族仇恨,施行民族歧视?正如网民指出的那样,在中国,中共控制了所有的舆论机器,掌握了制定民族政策的绝对权利,只有它可以做到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
部分汉族异议人士被限制出境,正常的通行权利受侵。对于少数民族来说,往往是整片地区,甚至整个民族都很难取得护照,或者护照被收缴。藏人到拉萨还需要特别通行证,维吾尔人到内地旅游不让住旅店,不让上网。汉人的大部分公共场所已经不用强制挂领袖像了,而藏人的寺庙里还被要求挂上。汉人可以较为自由地穿衣打扮了,而维吾尔人却不可以蓄须和穿长袍。
中国否认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殖民统治,但是却完全按照殖民统治惯例,只让汉人担任少数民族地区一把手职务。有些汉人辩解说,这跟北京或上海的一把手必须由日本人或美国人担任不同,汉人和少数民族同属中华民族,不分彼此。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对等地规定在一些汉人地区必须让少数民族人担任要职呢?
大权在握的中共应该对目前新疆、西藏和内蒙等紧张的民族关系负全部责任,检讨并纠正民族歧视政策。中共宣传总是把责任归咎到境外势力及受其影响的国人教唆。如果少数民族如此容易被洗脑,中共自身的宣传教育和利益诱惑不是更直接、更广泛和更充分吗?
有人指出,中共的爱国主义教育,本身就是大汉族主义和仇恨教育。抗日宣传片教人仇恨日本人,内战宣传片教人仇恨国民党人,为了拒绝民主制度又教人仇恨西方人。依靠军队和武警镇压反对者,是仇恨和暴力最有力的宣扬。
需要强调的是,将呼吁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人治罪,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民族歧视。不仅剥夺少数民族自身的言论自由,而且恐吓和阻止一切揭露真相和说出常识的声音,为了继续维持专制统治下的歧视政策。
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现居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