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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案:12名有罪被告上诉全遭驳回、刘伟聪维持无罪

周昱君 集志社、法庭线等
2026年2月23日

香港最大规模国安案件“47人案”上诉结果23日出炉,12位有罪被告皆败诉;香港律政司针对无罪的刘伟聪案提起的上诉,也遭法院驳回。大赦国际香港分会发言人张超雄对此表示,法院错失了“纠正不公”的良机。

图为2024年5月30日,“47人案”判决宣布当天的香港西九龙法院。(资料照)
“47人案”之中仅有刘伟聪、李予信2人获判无罪,其他45人遭判4年至10年不等的刑期。图像来源: Tyrone Siu/REUTERS

(德国之声中文网)週一(2月23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公布“47人案”的上诉案件结果,全数遭到驳回。提出上诉的有12位被告,包含前《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黄碧云、前区议会议员林卓廷等人。香港律政司也另针对先前获判无罪的被告刘伟聪的案件提上诉,但亦未成功。

其他提出上诉的被告还有邹家成、吴政亨、余慧明、何启明、陈志全、郑达鸿、杨雪盈、黄子悦。

据“集志社”、“法庭线”等香港独立媒体报道,法庭宣读判决大约30分钟,何桂蓝曾打呵欠,双手放头、头向后仰望;梁国雄曾与旁听的妻子陈宝莹互做心形手势、抛出飞吻;郑达鸿用手指比出打叉的模样,并撇嘴摇头。

维持无罪的刘伟聪这天出庭时,手上拿著美国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的著作。上诉庭结束后,他表示法院还他公道,让人“心情愉快”。

原审判决无罪的另一位被告李予信,以及先前已刑满出狱的岑敖晖、岑子杰、梁晃维、王百羽等人皆有到法院旁听。

香港“民主派47人案”:毛孟静等四人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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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是香港最大规模的国安案件,广涉香港民主派几乎所有知名政治领袖与社运人士。

此案的起因,涉及一场“民主派初选”。2019年反修例运动爆发后,民主派曾在香港区议会选举大胜,法律学者戴耀廷便主张民主派应进一步争取在立法会选举过半,并开始协调、组织民主派初选。然而,中国全国人大2020年6月通过了《香港国安法》,民主派初选却仍如期在7月举行。2021年初,港警大规模拘捕55人,其中47人后来遭以“串谋顛復国家政权罪”起诉。

“47人案”直到2023年才正式开审,隔年11月判刑。被港府视为首谋的戴耀廷被判10年;社运人士邹家成7年9个月;前区议会议员区诺轩6年9个月;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4年8个月。

黄之锋是47人案被告之一。2024年判刑结果公布时,他曾在法庭留下一句话:“我爱香港,bye bye!”图像来源: Kin Cheung/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根据今年2月23日的上诉庭判决,法官认定涉案者谋划初选的目的,就是迫使香港特首辞职、瘫痪政府、强迫中央政府宣布结束“一国两制”、甚至顛復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因此驳回被告针对定罪上诉的请求。

针对刑期是否合理,法庭认为原审以7年为量刑基准“没有明显过高”,对被告不予减刑。

至于刘伟聪,香港律政司主张他知悉初选谋划的目标,但原审无罪判决却说他不是串谋的一份子,是“自相矛盾”。不过,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有权基于证据判断此案有合理疑点,因此维持刘伟聪的无罪判决。

对于法院驳回被告上诉,大赦国际香港分会发言人、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形容“错失了纠正不公的关键机会”。

张超雄说:“和平反对政府并不是犯罪,香港47人案中仍在监狱的被告应立即且无条件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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