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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未当庭宣判 其子“被旅游”

安静2014年11月21日

中国知名记者高瑜被控泄露国家机密罪案21日在北京法庭闭门开审。法院未对案件作当庭宣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就指控提出的证据不充分。宣判的具体时间尚不确定。

Gao Yu Journalistin China Archiv 2009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epa/F. Singer

(德国之声中文网)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案件周五(11月21日)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闭门开审。审讯从上午九点半开始,4个小时后结束,法院没有对案件作当庭宣判。

高瑜辩护律师莫少平在庭审后向德国之声介绍,高瑜在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实施向境外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行为。他说,高瑜认为,她之前认罪是因为公安机关用逮捕其子威胁她才违心认罪,因此不属实,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莫少平介绍律师对高瑜辩护的情况说:"我们认为,公诉机关就指控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确实,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莫少平尚且无法确定宣判的具体时间,他估计,如果法院不延期,三到十天内就会宣判, 如果法院认为案件复杂就会向上级报告,要求延期,时间就会比较久。

莫少平另外透露,高瑜在庭审中曾两次服药,第一次服药时,审讯中止了5分钟,第二次因为心绞痛而需服用硝酸甘油。

法院周围有大量警察和便衣人员驻守,媒体记者被要求离开。莫少平说,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被警方车辆带到四环以外,以避免和记者接触。

记者打通高瑜儿子赵萌的电话了解到,他昨天被要求离开北京,已被国家安全保卫人员强行送至河北旅游。赵萌介绍说,其舅舅,即高瑜的弟弟高卫也被警察和国保人员阻止前往法院。

法院周围有大量警察和便衣人员驻守图像来源: Reuters/Kim Kyung-Hoon

已届70高龄的高瑜亦是德国之声自由记者。

今年5月,中国中央电视台播放了高瑜认罪供诉录像,根据这一画面,她"承认"自己的行为"有损国家利益",并"认罪"。

"记者无疆界"组织指出,"还在案子庭审前就在电视上播放被迫的认罪录像,是对任何法治的嘲讽"。该组织要求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

德国之声台长林堡(Peter Limbourg)表态,支持"记者无疆界"的要求。林堡在周四发表的一份声明中明确表示,高瑜"有权获得公正的和符合法治原则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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