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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德国移民法

2004年5月4日

德国各政党就增订移民法问题延续数年的争执近日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星期一,绿党领导人之一比提霍菲在该党领导核心会议结束后宣布,联合政府与反对党就移民法的讨论已告完结。

汉堡的外国难民图像来源: AP

比提霍菲说,绿党领导层一致同意采取这一步骤,“这场游戏已经结束。”本星期六,绿党将召开小型党代会,届时将发表一项党的正式决议。

联合政府与反对党的移民法问题会谈是上周周末中断的,中断前并没有商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双方争执的核心问题是:对有可能危害社会的外国人是否应实行预防性拘押?在野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社会联盟建议,涉嫌恐怖活动、但出自人道原因无法遣返的外国人应予以拘捕。社会民主党、绿党和自由民主党拒绝这条建议,认为这样的做法可能与法律发生冲突。联合执政的社会民主党和绿党表示,可以建立监督和申报体系,控制有可能危害社会的外国人,直至完全限制他们与外界的交往。

虽然联合执政的两党在这个问题上看法一致,但绿党单方面宣布“游戏已经结束”,遭到了社会民主党的强烈反弹。社会民主党籍的内政部长、同时也是移民法问题讨论的核心人物希利以强硬的语调说,“联合政府内并非比提霍菲先生一人说了算。”如果绿党本星期六通过一项这样的决议,那将引发一场严重的联合政府危机。他劝绿党要更为灵活一些,“不要把弓绷得过了头”。

由联合政府任命的制定移民法工作小组组长、基督教民主联盟党籍的原联邦议院议长聚斯穆特女士也警告绿党,不要随意使讨论数年的移民法毁于一旦。她向柏林日报发表讲话说,如果一个急需采取行动由于政治原因而纹丝不动的话,那就太使人伤心了。

在此情况下,绿党主席之一的贝尔女士向联盟党提出了恢复商谈的新条件:基督教社会联盟和民主联盟必须在星期五以前收回其建议、不再收紧外国人法、不再把移民法中的人道主义成份束之高阁,那么绿党可以与联盟党重开谈判。

绿党的这些条件犹如最后通谍。想必在野的联盟党不会全部接受,但只要有少许松动,绿党也就可以找到台阶,重新回到谈判桌上来。

附件:

联合政府拟定的移民法要点

2001年8月初,联合政府草拟的移民法第一稿由联邦内政部长希利提交,后经过两次修改,一次是应绿党建议,另一次是为了迎合联盟党的要求。移民法的要点是:

1. 目的:移民法第一条规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限制外国人进入德国。在考虑到熔入德国社会可能性及经济和劳动市场政策利益的前提下,安排移民进入德国,同时制定移民法也是为了履行德国的人道义务。

2. 居留名称:对外国人法进行全面的修订。居留名称将从五种减为两种。今后,只有有期限的“居留许可”和无期限的“定居许可”两种名称。废除“容忍居留”,目前容忍在德国生活的25万外国人将有可能获得“居留许可”。

3. 工作移民:为专业人才移民提供方便。只有在不对德国劳动市场产生负面作用的前提下,德国劳动总署才可以招聘外国劳动力。大学毕业的外国人在获得劳动管理部门的同意后可以在德国工作。为独立开业人士到德国开业,将另行制定法律基础,前提是经济利益居上。

4. 避难权:因性别受到迫害或受到非国家性质迫害的人可以受到不予遣返的保护。避难申请人的社会福利待遇将受到限制。

5. 遣返:规定遣返人员的活动范围,也可限定这些人员住在规定的遣返人员设施中,目的是促使他们自愿回国。

6. 家庭团聚:外国人子女与父母团聚的年龄从16岁降为12岁。在考虑孩子本人、家庭状况和语言的情况下,也可以有例外处理的方式。与家庭同时入境的子女,年龄界限原则为18岁。

7. 特殊情况:如果有急迫的人道或个人原因,各州有权偏离通常的规定,给予居留权。

8. 溶入社会:在德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有权、部分人也有义务参加溶入德国社会的学习班,除了学习语言外,也要学习德国的法制、社会和文化知识。费用由联邦和各州共同承担,个人也应适当支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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