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增加警察查验身份证范围
2011年10月24日据新华网消息,10月24日,中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关于查验身份证的修正草案,该草案将增加警察查验范围,在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一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即"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中国现行的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对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四种情形作出了规定,如: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据新华网报道,谈及查验范围扩大原因,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认为目前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查验情形范围过窄,难以适应当前公共安全的复杂形势。此次草案提出的修改有利于公安机关更加及时、准确地确认公民身份,有效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
对此德国之声采访了中国维权律师江天勇,他认为目前中国当局对身份证法进行修法,应该是控制民众的需要
"他们以执法为理由,其实是为了控制民众,以前的立法就足以满足打击犯罪的需要,但现在这样的修法是为了便于控制民众,现在中国从上到下都在提所谓的创新管理,控制人口,尤其是流动人口,现在这种做法就是为了配合当局的提法。"
江天勇也认为如果这个草案通过的话,将对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这个草案通过,公民的人身权利将会更加没有保障,随便哪一个警察,随便一个场合,都可以要求你出示身份证,如果你稍有异议,你可能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立法的倒退,当局在用立法的手段在对付民众。"
目前尚不知中国当局会不会将此草案向社会公示并征集意见,对此江天勇并不乐观,他认为这个草案也会象其他法律一样,在公众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悄然通过。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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