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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真的要做主人了?

2007年2月21日

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让西方经济界感到恐惧。虽然中国的廉价劳动成本优势今后还要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但是,中国的工人早已不满足于充当廉价劳动力,他们正在要求更多的权利和工资。

他们将成为新时代的主人?图像来源: AP

中国人大正在讨论新的劳动法,目前已经是在讨论第二个草案了。新法第一稿就引起了很大争议,雇主方面担心新法给予了工会太多的权利,而海外的劳工运动活跃分子仍嫌新法在劳动权益保护上措辞太含糊。第一个法律草案出台后,中国人大已经收到了19万条意见,有些有争议的条款不得不暂时收回,被拿去重新讨论。美国商会认为,中国的新劳动法第一稿如果不加修改地出台,必将会“在劳动市场上引起混乱”。对于美国在华企业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新法如何规范工人的辞退保护问题。

劳动法立法引起的利益冲突表明,中国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关口。它传达出的重要信息就是,中国的劳动成本也正在或将要上涨,各地政府正在大力推行最低工资标准。经过了多年的追求数量和速度的经济增长后,中国人已经开始意识到质量的重要性-这不单单指的是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也指的是环境的质量和生活的质量。

由于中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工资水平的上涨,已经出现了生产迁居内地的趋势。特别是有“世界工厂”之称的广东,已经开始出现了流动民工缺乏的苗头。中国政府采取措施为农民“减负”和为农业提供补贴,这无疑会鼓励农村劳动力更多地留在农村。如果在自己的土地上能够得到差不多的收入,农民又何必到城市里的“血汗工厂”一天12个小时地在潮湿阴暗的车间里拼命呢?

自从所谓的“胡温新政”开始后,中国政府开始注重社会利益平衡,劳动立法上也体现出这一趋势。新法将赋予工会更多的权利,特别是在抵抗大规模裁员问题上。在北京的欧洲工商会的代表玛丽亚.圭马雷斯认为,劳动法的“第二个草案更加与国际习惯做法接轨”。例如,在雇佣临时工上,立法者就采取了更为严厉的规范条例。按照新法,如果雇主与临时工签署了第三个劳动合同,那么这第三份合同就应该是长期的和不受时间限制的。最重要的是,今后劳动合同将成为必须,不得出现劳动而没有合同的情况。按照新法,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将有权向雇主提出双倍于工资的补偿要求。

新的劳动法一旦在即将开始的“两会”上通过,必将是中国的一个很大的社会进步,因为中国目前有10%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特别是在广东,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尤为严重。

在中国,虽然大部分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根本没有认识或者缺乏认识,但是通过法律渠道捍卫自己权益的例子越来越多,而这些例子会鼓励更多的人走法律途径解决劳资冲突。例如,在1990年,中国法庭处理的劳资纠纷只有1万2000例,而2005年则上升到31万4000例。在这些法律纠纷中,工人胜诉的案例超过了50%,这是香港的一个亚洲劳动保护民间组织提供的信息。这些劳动纠纷中,大都是与拖欠工资有关。其实,即使是按照现行的劳动保护条例,也不应该允许拖欠工资的现象存在。因此,如果新法出台后仍是有法不依,那么劳动保护可能又会成为纸上谈兵。

中国的立法者还希望今后工会将在私有企业内扮演对抗劳动剥削的角色,并且立下了在60%的外资企业中成立工会的量化指标。去年,美国著名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压力下打破了它的不设工会的“不良传统”,引起了世界瞩目。以往,中国的工会与企业领导层是紧密合作的,但是新法将禁止工会干部成为管理层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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