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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坚持人权问题上的特殊国情

2005年10月28日

德新社北京电:中国强调在人权评判问题上应该考虑特殊国情。第七届德中人权研讨会正在北京举行,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钱晓前(音译)周五表示,尽管维护人权在国际间具有普遍意义,但每一个主权国家都应该根据本国国情制定适合自己的模式。中国现阶段的维权内容主要体现为捍卫个人的生存及发展权利。

一年一度的德中人权研讨会由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共同发起主办。今年的研讨会为期两天,德中法律专家都在入席之列。前联邦司法部长德波勒-格梅琳女士、联邦宪法法院法官莱哈德·盖尔指出,基本法的维护及保障必须要通过独立法庭来审判,人民应该拥有自由言论权和公开讨论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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