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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媒:艾未未从"特立独行"到"经济犯罪"

2011年4月7日

4月6日,中国官媒《人民日报》麾下的《环球时报》发表社论"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指艾未未是个"特立独行者",其所为有可能触及法律红线,但中国当局将不会顾忌其他国家就此对中国人权状况的谴责;4月7日凌晨,中国另一官媒新华网上发出简短英文消息,指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随后新华社又快速将消息删除。

2009年,艾未未于慕尼墨接受头部手术后,进行关于5.12地震中因"豆腐渣工程"死亡学生的纪念展览"So sorry"图像来源: Zhou Qing

在4月7日中国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国艺术家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目前正在调查,中国是法治国家,公安部门将依法办事,他同时警告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洪磊又表示,艾未未是因为涉嫌经济犯罪而被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和人权及言论自由没有关系。关于艾未未被扣押的具体情况,他拒绝再回答,要求记者自行向中国相关部门查询。

洪磊还表示不了解内地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赵连海在网上批评国家扣押维权人士的具体情况,强调中国政府为公民的言论自由提供法律的保证,同时公民亦是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从4月3日艾未未在北京机场被安检人员拦下带走失踪起,中国当局严禁媒体和网络上出现关于艾未未的信息。在中国门户网站的微博上"艾未未"成为严禁的"敏感词"。艾未未"被失踪"后,已经有美国、法国、德国、英国等政府及国际特赦等机构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艾未未,但中国当局对此未有回应。

4月6日,中国官方媒体首次就艾未未被警方带走一事发表社论,文章指他是个特立独行者,喜欢我行我 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同时社论还抨击西方在艾未未被拘押的事情上无视中国司法主权,"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的位置。"

4月7日凌晨零点左右,新华网上以简短英文发出消息:艾未未因为涉嫌经济犯罪,正在依法接受检查。但非常吊诡的是,消息在发出后不久即被新华社删除,4月7日上午香港文汇报转发了此消息,并一同转发4月6日《环球时报》的社论。

"特立独行""法律弯曲"成新晋流行语

社评发表后,"特立独行""法律弯曲"立即成为新晋流行词,快速更新另一流行语,即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外国驻中国记者挨打一事所作发言"法律不是挡箭牌"。

更有多位中国知名评论人在网上发表看法:

评论人莫之许认为:"环球论调纯法西斯化,民族崛起至上,若少数人特立独行,就要付出代价,即使法律也帮不了他。"

自由撰稿人宋石男说:"挡箭牌还可以说是中性偏贬义的词,特立独行在我的理解中是绝对的褒义词。词典里解释是'普遍形容人的志行高洁,不同流俗。'特立独行对应的是俯首帖耳。《环球时报》今日社评将特立独行拉出来鞭挞,是暗示在这个残酷的时代,惟有俯首帖耳才能成为挡箭牌吗?"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也在在其新浪微博上留言表示:"中国法律设定一些限制和红线同样很正常,中国对西方的抵制是必须的。中国进步是在对立统一中实现的,中国只有顶住并消化压力,回过头来看,压力才会有积极作用。"

《时代周报》前评论部主任彭晓芸就胡锡进言论进行回应:"法律的红线是随时根据需要设定的吗?而不是以宪法为纲吗?"

德国之声拔打胡锡进在环球时报办公室的电话,工作人员告知,这位报社总编正在中央党校进修学习。

"罗织罪名"及"找法制人"

德国之声采访了荷兰的网络工程师兼时政评论人立里,他认为环球时报的社论是罗织罪名的表现:"诚如网友所说,环球时报为他的主子中国当局,炮制出一个"特立独行罪",更有网友以戏谑的方式称'环球时报意思是,艾未未肯定犯罪了,我们先把他抓起来,罪名我们正在找。给我们点时间,我们一定能找到。这正如艾未未拍摄的纪录片《老妈蹄花》中刘晓原律师所说'找法制人',在中国的皇朝历史上叫罗织罪名。更为可笑的是,环球时报这个社论连艾未未的嫌疑罪名都没有找出,但先要对艾未未作出丑化。"

立里也关注到新华社短消息,他认为:"新华社在4月7日凌晨说艾未未沾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这种说法给《环球时报》出了个难题,环球时报说的全是法律和政治方面的事情,到了新华社这儿变成了经济犯罪,这种互相抵触证明中国当局是在罗织罪名"

立里也指,环球时报基于自己的政治立场作出这篇社论,他们希望艾未未落下政治罪名,但中国当局也不想面临国际社会在人权方面的压力,这次环球时报社论与新华社消息,也表明当局系统内部并不一定协调充分。所以出现了不同说法。

针对环球时报社论,立里也认为,在后极权社会里,意识形态破产后,环球时报这样的文章,无论用意如何,但客观上将改变大家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的状态,相应的艾未未被警方带走的信息,将会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哪怕文章中是在骂艾未未,也会把艾未未的名字放大和重复,而获得信息的受众也会作出自己的判断。

"一个法制国家怎么会通过官媒来定性一个人的罪名"

德国之声也就此事采访了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他说已经看到《环球时报》社论及新华社消息的网上截图:"我们感到非常莫名其妙,艾未未被带走这么长的时间,他的家人未收到任何法律的通知,居然突然之间中国官方媒体开始做动作,把艾未未说成罪犯,对他进行中伤,一个法制国家怎么可能通过官方媒体来定性一个人的法律罪名?这表明中国政府太心虚了,因为事先没有找到理由把艾未未带走,所以尝试罗织罪名,但是国际社会是不会因为这么牵强的说法而结束对这个事件的关注。"

潘嘉伟再次谴责中国当局几近疯狂,在艾未未一事上再次违反自己所制定的法律。

4月6日为艾未未家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律师刘晓原,呼吁当局公布艾未未的下落。刘晓原同时还反驳《环球时报》文章表示,报纸是在用揣测的方式来写评论,如果官方不尽早公布艾未未的下落,媒体和网民自然也会去做各式各样的解读和猜测。

作者:吴雨

责编: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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