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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布参选人权理事会成员国

2006年5月4日

本周三,中国正式宣布参加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竞选。人权理事会当选成员必须获得联大191个成员国半数以上票支持,对于严重并有计划侵犯人权的理事会成员,联大可经三分之二成员国同意中止其成员资格。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将走入历史。图像来源: AP

下周二,联合国大会将选举人权理事会的47个创始成员。本周三,中国正式宣布参加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竞选。每一届成员国任期三年。在联合国大会191票中,中国需要获得简单多数票,也就是96张选票。人权理事会是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解散后重新成立的全球人权卫士。人权理事会与人权委员会相比有所不同。人权理事会成员由联大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当选成员必须获得联大191个成员国半数以上票支持,即至少96票,对于严重并有计划侵犯人权的理事会成员,联大可经三分之二成员国同意中止其成员资格;人权委员会则由各地区组织推荐,并经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批准产生。另外,人权理事会负责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国作出阶段性人权状况回顾报告,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必须接受定期普遍审查机制的审查;人权委员会则没有这类规定。

虽然中国人权状况仍然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但是中国还是提出了加入人权理事会的申请。在致联合国大会的外交照会中,中国政府指出,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致力于推动和保护人权和中国人民的其他基本权利,并在改革开放28年中取得了长足进步。

德国波茨坦大学政治系教授克莱因认为,中国有机会入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他说:“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很擅长寻找合作伙伴。特别是在联合国搞选举的时候,这些活动尤为活跃。国家之间会相互许诺,你选我加入这一组织,我选你进那一个组织。外界人很难看穿内幕,但是这是外交官的日常工作。对世界上很多国家来说,与中国发展经济合作潜力巨大。通过经济杠杆搞外交,中国有可能获得联合国大会中的必要多数票。”

此外,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组成形式也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入围机会。克莱因教授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共有47个成员,其中亚洲获得13席。这一有约束力的硬性规定导致在亚洲的候选国家中必须产生13个席位,而且必须获得联合国大会的通过。”

但是目前世界各国对人权理事会兴趣不大。截至本周,仅有64个国家提出了申请。美国已经明确表示,不参加人权理事会的角逐。华盛顿认为,仅仅获得简单多数,而不是四分之三的多数票就能入选人权理事会的标准太低。而世界上其他人权纪录不佳的国家,例如伊朗、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以及古巴等,也都提出了申请。而且新的人权理事会主要按地区分配成员席位,这种安排限定西方国家只能有七个席位,而大多数席位保留给非洲和亚洲国家。申请国中也包括德国。克莱因教授说:“德国在经过精心打造之后提出了申请,强调了德国在国内以及世界其他国家为保障人权而做出的努力。我认为,德国有机会被选入人权理事会。”

同时,克莱因建议,为了避免人权记录差的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阻碍批评本国决议的通过,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人权国际法庭。该法庭应该有独立专家组成,从而摆脱国家政治权力的控制,受理各类人权控诉。

小链接: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人权委员会(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根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议于1946年2月成立,是经社理事会的一个职司委员会,成员国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选举产生。人权委员会初建时只有18个成员国,1979年扩大为43国。1992年第48届会议起,成员国增至53个(亚洲12国、非洲15国、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1 国、东欧5国、西欧和其他地区10国),任期三年。人权委员会每年3、4月间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为期六周的全体会议。除53个成员国外,联合国其他成员国、非成员国、各专门机构、区域组织和在经社理事会具有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可派团以观察员身份与会。过去十几年,该委员会的名声越来越差,原旨在推动和保护人权的委员会被一些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把持,甚至有被联合国称为“人权模范”的美国被排斥出会的纪录,使得原先成立初被寄以厚望的这个机构难以继续其工作使命,要求其改革的呼声日益增大。2005年,联大总秘书长安南正式提议全面改革联合国机构,废除人权委员会,把人权事务上升到于其他两个理事会(安理会和经社理事会)的事务(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平行的地位,成立“人权理事会”(Human Rights Council)。2006年3月16日,联合国最高权力机构联合国大会投票决定,建立新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高成员国资格标准,取代原来的人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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